2.信貸人員調查農戶對生產資金的需求和家庭收入情況,掌握借款人的信用狀況,提出初步意見。
3.信用評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和當地成員代表或村民委員會提供的資料,確定貸款金額,發放貸款證。
4.農戶信用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和壹般信用等級。
“優秀”等級的標準為:①三年內從信用社貸款並按時還本付息,無不良記錄;(2)家庭年人均純收入2000元以上;③自有資金占生產所需資金的50%以上。
“較好”等級的標準是:①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基本不欠貸款;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65438+萬元以上。
“壹般”等級的標準是:①家庭有基本勞動力;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500元以上。
(各地標準不同)
5.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憑證、戶口本或身份證向信用社申請貸款。
6.關於利率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周期確定,原則上不超過壹年。如果由於嚴重的自然災害而拒絕收獲,則可以推遲歸還。
貸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區間適當優惠。貸款的結息方式與壹般貸款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