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以德育人根本任務,堅決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進壹步
規範全市高中招生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近日,市教委發布《關於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的通知》。詳情如下:
第壹,嚴格紀律,嚴禁招收復讀生
2002年,教育部《關於加強基礎教育管理的通知》(教學基礎
(2002)1號)明確規定:“各地公辦高中不得占用學校正常教育資源舉辦高中。
中專畢業生不允許復讀,高中畢業生不允許復讀。“此後,教育部多次重申了這壹點。
規定,市教委也出臺了相關文件,並提出相關規定,堅決貫徹教育部的要求。但部分普通高中仍舉辦復讀班,招收復讀生,各區縣教育部門,所有
高中要提高政治立場,加強高中招生管理,市內普通高中不得舉辦綜合體。
閱讀班不得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復讀班,不得以學校名義在培訓機構舉辦復讀班。
班,不招收高壹年級的復讀分班學生,也不應增加大班人數,安全性高。
綜合改革的順利實施保證了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