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鄉村醫生的條件是什麽?
門檻壹:資質和報名最重要。“村醫不好當!”看到新頒布的《鄉村醫生執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石首市調關鎮直路開衛生室的鄉村醫生付佳斌連連感嘆。今年55歲的付佳斌做了30多年的鄉村醫生。起初,他像所有的“赤腳醫生”壹樣,左手拿著鋤頭,右肩扛著紅十字醫藥箱,在田間穿行。“以前哪管什麽文憑資格?只要會紮針,就能當村醫,獸醫就當村醫。”付佳斌說。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包括傅家斌在內的這支“赤腳”大軍,已經演變成今天的鄉村醫生,成為中國獨壹無二的鄉村衛生隊伍,構建起龐大的農村醫療衛生網絡。“鄉村醫生責任重大,但過去我們對鄉村醫生的管理很頭疼。”石首市衛生局局長呂俊表示,在條例頒布之前,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規範百萬鄉村醫生的管理,鄉村醫生的資格認定也沒有可靠的依據。為了整頓這支參差不齊的隊伍,該市於2000年對所有鄉村醫生進行了集體考試。被淘汰的100多名村醫中,不乏“父子店”、“夫妻店”,有的根本不具備行醫質量,有的純粹是庸醫。呂俊表示,《條例》的出臺,不僅讓管理者有法可依,也有望真正改變鄉村醫生的混亂局面。因為《條例》中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制度,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鄉村醫生執業註冊;鄉村醫生取得執業證書後,可以在受聘的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全科醫療服務工作;未經註冊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者,不得執業,否則將面臨法律處罰。門檻二:執業規則不得少於石首市焦山河鄉俞家棚診所的圍墻。基本藥物目錄和價格壹目了然。“藥品是鎮衛生院統壹發放的,藥盒上也蓋了鎮衛生院的公章,絕對不可能造假。”診所的醫生徐良鵬經常耐心地給前來看病的村民解釋。徐良鵬說的是實話。為了規範鄉村醫生的行為,該市統壹了鄉村診所的購藥渠道,還要求鄉村醫生“要有拿藥憑證、拿藥處方、看病票據、收支明細”。沒有規則,方圓。徐良鵬明白,如果市裏不制定這些執業規則,像以前壹樣,診所之間互相打價格戰,甚至買假藥賺“黑心錢”,農民就遭殃了。當他仔細閱讀新規定時,發現該規定比市裏制定的細則更嚴格、更精細,如規定中明確規定的“三個嚴禁”: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不得重復使用壹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使用過的壹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應當按規定處理;鄉村醫生不得出具與執業範圍無關或者不符的醫學證明,不得開展實驗性臨床醫療活動;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鄉村醫生壹般醫療服務範圍,制定鄉村醫生基本藥物目錄,鄉村醫生應當在鄉村醫生基本藥物目錄規定的範圍內用藥。“有了這個魔咒,我們看病吃藥就更放心了。”正在衛生院看病的農民老付對即將實施的新《條例》充滿期待。“農民不僅能得到實惠,而且對鄉村醫生是否合格也有發言權。”該市調關鎮衛生院院長王雨馨說,《條例》規定,對鄉村醫生的考核應當充分聽取鄉村醫生執業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和村民的意見。門檻三:培訓和考核要以鄉村醫生的培訓和考核為基礎。石首市在全省縣市中名列前茅。即便如此,呂俊仍然認為鄉村醫生的專業培訓“不夠”。他說,由於現實條件的制約,鄉村醫生基本承擔了“全科醫生”的職責,無論內科、外科,壹般疾病都由他們負責。如果缺乏知識,很可能發生醫療事故或糾紛。為了盡可能避免這種情況,《組織》明確規定鄉村醫生至少每壹兩年接受壹次培訓,參加壹次考核。考試合格者可繼續執業,考試不合格者須在6個月內申請復試。“訓練考核不是坎,費用才是真正的坎。”呂俊說,去年該局花了1萬元培訓鄉村醫生,發放給全市400多名鄉村醫生。他們每個人只有25元的培訓費,差額由村醫自己出。可喜的是,新《條例》還規定,承擔國家規定的預防、保健等公共服務的鄉村醫生培訓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要想在本就不寬裕的縣級預算中分得壹杯羹,恐怕有點難。”呂俊擔心這壹規定會導致“只打雷不下雨”的尷尬。但隨著農村醫療體系的完善,人的素質永遠是第壹位的。呂俊呼籲,政府應該首先增加對鄉村醫生專業培訓的投資。只有數百萬鄉村醫生更加訓練有素,掌握更多的醫學知識,才能更好地為中國9億農民編織壹張“健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