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是教育行業教師的執照。在我國,師範院校的畢業生必須在學期期末考試中通過學校開設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在全省統壹組織的普通話考試中成績達到二B級以上(漢語專業為二A級),才能在畢業時領取教師資格證。非教師等社會人員需要參加社會上的認證考試等壹系列考試,才能申請教師資格證。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證明。營業執照的登記項目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稅務登記證是指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時所出具的登記證明。納稅人在開立銀行賬戶、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等事項時,必須持有稅務登記證件,但按規定不需要出具稅務登記證件的除外。納稅人應當在其生產、經營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掛稅務登記證正本,接受稅務機關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