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記錄顯示,在HR告知該女子面試失敗後,該女子主動詢問對方為何被拒,對方卻回答“主要是太高了,經常彎腰工作會很累。”
“我心裏其實很難受。”當事人張女士說自己身高185 cm,面試不止壹次因為身高被拒。“這家公司面試我的時候,直接問我多高。其實他們讓我回去等通知的時候,我就預感不太可能錄用我。畢竟不是第壹次了。”
張女士說:“因為工作中接觸孩子,需要經常彎腰。之前面試過幾次,都因為太高被拒絕了。有面試官問我,妳介意經常彎腰嗎?而且面試官甚至問我,妳有沒有因為身高被拒絕過。”
盡管如此,張女士還是表示自己熱愛這行,會繼續堅持下去。“我從事兒童美術教育三年,也出現過彎腰疼的情況,但我喜歡這個行業。腰疼不疼對我來說無所謂。我覺得對我的工作沒什麽影響。他們都以為是自己的。”
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真的太離譜了!”“放心吧!妳不留在這裏,就留在這裏!”“我真的不懂,人本身就不太累,太難了!”
對此,2月2日,該公司負責人回應稱不存在身高歧視。她沒有被錄用,因為她太高了,不方便教學,會使她的身體非常疲勞。
負責人說,“她壹個人進來,我感覺孩子會有距離感。”她還表示,有身高較高的人,工作壹段時間後要長時間彎腰,選擇辭職,不利於公司的穩定發展。因此,出於對學生負責的態度,張女士沒有被錄用。
據新京報報道,我國《教師資格條例》並未明確身高要求,但部分地方教師體檢要求男性身高不低於155cm,女性不低於150cm,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可放寬至男性不低於150cm,女性不低於145cm。以太高為由拒絕錄用的情況很少。雖然用人單位聲稱這是從職業性質角度考慮的,但這也是沒有根據的,有身高歧視的嫌疑。在教師招聘中,可以從教學需要的角度選擇求職者,但不得有性別歧視、健康歧視和身高歧視,不得在規定之外設置門檻條件。
根據舉報信息,用人單位是壹家非學科性質的兒童培訓機構。根據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學校的教師和受教育者與公辦學校的教師和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所以《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同樣適用於少兒培訓機構的教師招聘管理。
以申請人太高為由拒絕招收幼師,無論用人單位如何解釋,都難以成為正當理由。中國的職業確實不多。因為工作性質和工作環境的要求,從業者的身高是有限制的,但身高並不是幼師職業的關鍵因素。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可以和求職者溝通這個細節,比如問她如何處理身高和工作的關系,但這不應該作為拒絕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