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壹體壹個標準”工作規範:
1.在“合理檢查”方面:堅決杜絕“隨意檢查、重復檢查”。實行輔助檢查互認制度,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將CT、MRI、DR、彩超、經顱多普勒、血液流變學等檢查項目納入考核項目,要求醫師在病程記錄中分析記錄檢查目的和結果。同時,要高度重視和堅決糾正“不該檢查,該復檢”的現象,確保合理檢查和醫療安全。
2.在“合理治療”方面,要求為每位患者制定合理的治療方案,嚴格按照新農合用藥目錄進行治療,對乙類、丙類藥物使用前進行知情同意、知情選擇並簽署同意書,加強對入院確診率、治愈率、平均住院天數的常規檢查,控制病歷書寫和醫囑質量。對治療不合理、病歷存在瑕疵和錯誤的醫生,堅決提醒、告知、查處。身心健康和安全。
3.在“合理用藥”方面:壹方面嚴格按照《抗生素管理條例》執行,嚴禁超水平使用抗生素和濫用抗生素。如果發現以上兩種情況之壹,醫生將受到嚴厲處罰。堅持對處方進行點評,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增加了對臨床醫生的“基本藥物優化使用”:能遵照執行就不要使用;能少用不能多用;可口服,無需肌肉註射;
4、可肌肉註射不可輸液”等合理用藥基本原則的培訓、宣傳和實施,進壹步規範醫生的用藥行為。在“規範收費”方面:嚴格執行藥品零差率政策,組織醫院工作人員學習國家有關價格政策,成立醫療合理收費專項檢查組,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和票據制度,醫療服務明碼標價,住院病人壹日清單制度,自覺接受患者和社會監督,發現超規格、不合理收費的,及時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拒絕應收款項。
法律依據:根據工作計劃,醫院定期、不定期開展“三合壹”工作檢查,成立“三合壹”專項工作小組,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整改、研究,對“三合壹”專項工作進行宣傳,結合醫療行業不正之風和商業賄賂進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