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免費開放。根據草案,公共文化設施還包括科技館、紀念館、體育場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鄉鎮(街道)、村(社區)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農家書屋、城鄉報刊閱讀欄(屏)、廣播電視廣播傳輸覆蓋設施、公共數字文化服務點等。草案通過後,這些地方將免費或打折向公眾開放。
根據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文物建築和遺址博物館不免費。
壹、文化站的主要任務
1.傳播文化、發展文化、繁榮文化、管理文化,引領先進文化前進方向。
2.運用壹切藝術手段對群眾進行時事政治方針政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優良傳統教育,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4.組織和指導群眾藝術創作,開展群眾文化工作理論研究,開展民間文化對外交流。
5 .開展圖書閱讀,舉辦各種展覽、講座、培訓等。,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提高群眾文化素質。編輯推薦群眾業余藝術創作和科普資料。
6.建立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發展數字信息服務。
8.負責村、街道等公共文化資源的分配和管理;指導鄉鎮和街道的群眾文化體育工作。
9.負責當地文化市場管理。包括演出團體、曲藝、圖書報刊、攝影、音像、影視、網吧、球室等文化體育活動的組織、發展、指導和管理。
10.收集、整理、保護和傳承民間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展示和宣傳,引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做好地方文物的保護和宣傳工作,代表國家保護和管理地方文物。
二是文化站設施建設和管理,夯實公共文化服務基礎。
1,合理規劃建設。
2.強化綜合功能。
3.加強設施管理。
三、加強文化站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
1,保證全職專用。
2.規範用人。
3.加強在職培訓。
四、推進文化站體制機制創新,增強公共文化服務活力。
1,完善管理制度。
2.探索多渠道公共文化服務機制。
3.創新群眾文化活動載體。
法律依據:
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專項資金分為補助資金和獎勵資金,其中:補助資金用於補助東、中、西部地區“三館壹站”免費開放所需費用;獎勵資金用於獎勵實施“三館壹站”免費開放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省份。
第六條“三館壹站”免費基本補助標準:
(壹)市級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每年50萬元;
(2)縣級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每年20萬元;
(三)鄉鎮綜合文化站每站每年5萬元。
基本補助標準可根據文化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狀況進行動態調整。
第七條中央財政分別按照基本補助標準的20%、50%、80%的比例向東、中、西部地區撥付補助資金,其余由地方財政負責。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補助標準,高於基本補助標準,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