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起重機司機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按指定型號獨立操作。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起重機械,禁止使用。
1,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
2、吊鉤、滑輪、卷筒達到報廢標準。
1,制動器的制動力矩不能停止額定負載。
2.限位開關失效。
3.主要受力部位開裂焊接。
4.主梁彈性變形或永久變形超過修復極限。
5.車輪開裂、碎裂、嚴重啃軌或“三條腿”。
6.電氣接零保護連接無效或絕緣達不到規定值。
7.電機的溫升超過規定值。
10,轉子和電阻器壹相開路。
11,車上有人(指定人員指揮檢查維修時除外)。
12,風力達到6級及以上時的露天起重機。
13,新裝,改裝,大修,檢測不合格。
14.軌道移動梁的終端擋塊松動、斷裂、破碎和失效。
第4條:通用橋式起重機的操作程序:
1,上班前嚴禁飲酒。
2.無關人員不得上車。
3.開車前檢查機械、電氣和安全裝置是否完好;車上有無碰撞、卡澀、掛物;確認壹切正常,拉響警報,然後送電試運行。
1.在檢查和調試過程中,發現第3條規定的情況之壹時,應立即停止。
2、操作時必須精力集中,並與下列人員密切配合。操作期間不允許吸煙、吃東西和與他人交談。
3、操作中嚴格執行'十不掛':
(1)超過額定負重不吊。
②指令信號未知;未知重量;光線很暗。
(3)吊索及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
(4)吊重物不吊時直接加工。
⑤斜拉斜掛,不掛。
6.站在工件上或漂浮活的動物而不懸掛。
⑦不吊易燃易爆物品。
⑧不要提起沒有墊好的有尖銳棱角的物體。
⑨埋藏物品不掛。
⑩幹部命令不違反規定懸掛。
4、操作要始終穩、穩、穩。附近造車或接近人時,壹定要及時拉響警報。
5、吊運物品堅持“三不交叉”:
(1)不要從頭上跨過去;
(2)不要從汽車和機車上跨越;
(3)不要從設備上跨過;
6.在操作過程中,任何人發出停止信號都應立即停止。
10、帶轉、泳轉、兜轉的操作要在安全的地方進行。
11、起吊重物時,離地距離不得超過0。5米。
12,當提升接近額定載荷時,應提升至100 mm停止,檢查制動能力。
。
13、在起吊過程中,不允許同時操作三個機構(即大車、小車和絞車)
不能同時行動)。
14,壹般情況下是不允許倒車的。
15,禁止用兩臺不同起重量的吊車吊壹件東西。具有兩種提升能力
當壹臺同等的起重機* * *起吊壹個物體時,應采取使兩臺起重機保持垂直起吊。
措施,被吊物的重量加上吊具的重量之和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的起重能力。
總數的80%。並必須由總工程師或其指定的人在現場指揮,方可起吊。
16.上下車時,需要通過梯子平臺。不要從壹輛車爬到另壹輛車上。不
沿著跑道走。
17、車上不準堆放活的動物或其他物品,工具要固定。
18.同壹跨度軌道上有兩臺以上起重機時,嚴禁推車相向。
19.吊鉤空載運行時,應提升到壹人以上的高度。
20、露天操作的起重機應固定。
21.處理故障或離開車輛時,控制器必須置於“0”位置,電源必須切斷。不
禁止通過懸掛重物離開汽車。下班後將車停在駕駛室的壹端,並將吊鉤升至規定高度。
身高。
22、填寫交接班記錄,特別是不安全因素必須清楚。
第5條:電動梁式起重機和電動葫蘆的操作程序:
1.操作前,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向接班人或查閱交接記錄了解設備狀況。
②詳細檢查卷揚場的限位開關和制動力矩。
(3)檢查鋼絲繩、吊鉤、吊具和電氣部分。
(4)觀察有無可能從車上掉下來的東西,緊固件有無松動,試空。
汽車。
2、在操作中做到:
(1)必須保持鋼絲繩纏繞正確,出槽亂纏繞現象應及時下降和拉直。
那就擡起來。
(2)起吊物件時,嚴禁從機頭、機車、車頭和設備上跨越。
(3)起吊操作應平穩,無晃動。
(4)同壹跨越軌道上有兩臺以上起重機時不允許推拉碰撞。
(5)發現第三種情況之壹時應停機。
3.離開工作場所時,放下懸掛物,將吊鉤升至規定高度,並切斷電源。
第六條:帶駕駛室的電動跑車應由橋式起重機和電動葫蘆操作。
除本規定外,還應執行以下規定:
1,啟動行走機構,應先看開關(叉)是否接通。
2.妳不能在彎道上全速行駛。
第七條:除第四條規定外,專用天車還應執行以下規定:
1,提升熔融金屬、液體浮渣和鑄造天車的操作:
(1)起吊前,需要註意起吊裝置是否會將擋圈掛牢。
(2)將金屬包提升到距離地面100 mm以內的高度,以測試制動器的可靠性。
。
(3)袋中液體與袋邊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0毫米..
(4)天車不得停放在澆註鋼渣的位置。
(5)禁止用天車拉‘凝固金屬’。
(6)起吊金屬包時,不允許穿過易燃易爆物品、冰和水。
(7)出現包漏,拉響報警器,找個安全的地方放下,就運行了。
金屬包裝與地面的距離不得大於0。5米。
(8)起吊時,要註意副鉤動作,不允許鋼絲繩碰撞金屬包。
接觸。
(9)當汽車當天移動時,應註意避免吊鉤和金屬袋上懸掛的物品落地。號碼
允許穿越設備。
(10)傾倒液態金屬或浮渣時,應均衡均勻,避免濺到工作現場。
(11)如果因浮渣而無法倒出液態金屬,則不要再次翻轉金屬鋼包。
2、電動圓盤和抓鬥起重機的操作:
(1)升降電盤工作時,重物只能在指定的路線內移動。
(2)吊起電盤時,要時刻註意電壓變化,是否有突然下降。
下降或超過規定值時,應停車進行檢查。
(3)起重鋼絲繩和纜繩應正確地纏繞在卷筒上。
(4)升降電盤不允許超高退磁卸載,不吸合時不允許帶電。
(5)電盤不允許在JC系統之外工作。
(6)抓鬥工作時,為避免物品掉落,抓鬥應關閉嚴密,不得晃動。
(7)當抓鬥未完全閉合時,應在閉合前將抓鬥稍微擡起,以防超載。
(8)抓鬥提升時,載荷應均勻地傳遞到每根鋼絲繩上。
(9)抓鬥工作前,各機構需要短時間空轉,看看是否正常。
(10)電磁抓鬥不得吸住或抓取固定物體。不允許吊、卸、破。不允許抓住形狀不規則的硬物。
(11)抓鬥和圓盤的重量與重物的重量之和不得超過天車的額定起重量。
(12)不工作時,盤面和抓鬥要落地。
3.提升空白天車:
①起吊時壹定要捆綁、夾緊、緊固。
(2)坯料送入爐內或從爐內取出時,不允許觸摸爐口和其它物品。
(3)不允許讓夾鉗或其他裝置將坯料夾在爐內。
第八條:起重機司機在交接班時必須進行交接班檢查,並詳細記錄每班的檢查和操作情況。班級檢查的內容包括:
1,音頻信號大。
2、控制器觸點應接觸良好,以保證正常調速。
1、各制動器必須靈活可靠(特別是提升機構)。
2.錐形軸上的聯軸器不允許松動。
3.大小車的緩沖器齊全可靠。
4.收集器支架和軟線不允許懸掛、卡住、碰撞或分離。
5.所有安全開關必須齊全、靈活、可靠(尤其是起升機構)。
6、大、小車軌道不準有障礙物。
7、電機碳刷、滑環必須光滑,接觸良好,調速正常。
10,鋼絲繩的緊固和纏繞必須正確,其損傷不得超過報廢標準。
11,吊鉤和滑輪能靈活轉動,不允許有裂紋和裂縫,鎖緊螺母必須可靠。
12,空載試運轉,確保安全可靠,方可工作。
這只是壹個粗略的想法。想學習的話,自己買書或者報名學習。以上回答是我在《起重機操作規程》裏找到的!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