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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生產和澆築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生產和澆築安全技術要求;

壹.基本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顎帶,鎖好鎖扣。

2.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衣著要整潔。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3.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好合格的安全帶,安全帶要系牢,做到高掛低用。同時,在高處作業時,不準穿硬底硬釘易滑的鞋,穿防滑膠鞋;

4.新操作人員必須先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5.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嚴禁操作與自己無關的機械設備;

6.施工現場禁止吸煙、追逐打鬧、酒後作業;

7.未經領導和安全員批準,嚴禁拆除和移動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

二、混凝土生產和澆築操作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1.混凝土的垂直運輸應遵守下列規定:

(1)無軌移動式起重機(輪胎式)應符合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壹、操作者應身體健康,無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

b、操作人員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機械性能及相關要求,遵守無軌移動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規程。

c .輪胎式起重機應配備1驅動器,分別用於上下板。

d、應保證起重機內部零件、組件的完整性,如有丟失應補全或恢復。

e、裝有變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和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的起重機不得隨意開箱,不得用安全裝置代替操作機構停車。

f、夜間澆註時,機器和工作場所應有足夠的照明。

g、遇有6級以上大風、雷雨或大霧天氣,應停止作業。

h、輪胎起重機在道路上行駛時,應執行小車的規定。

I、輪胎起重機進入作業現場時,應檢查工作區域和周圍環境。應放在操作點附近平坦堅實的地面上,腿上墊上木墊。操作過程中不應調整支腿。

j、振幅應平穩,不應猛臂。吊臂的可變傾角不應超過制造商的安全規定值;除非另有規定,最大傾角不得超過78°。

k、應經常檢查起重鋼絲繩和吊鉤的狀況,如有損壞或嚴重磨損,應及時更換。

2.吊罐入庫應遵守下列規定:

(1)使用吊罐前,應檢查鋼絲繩、平衡梁(橫擔)、吊錘(立式罐)、吊耳(臥式罐)、吊環等吊裝部件。如有損壞,嚴禁使用。

(2)吊罐的吊裝、提升、轉向、下放和定位應遵守說明書。指揮人員應當是經過培訓的技術工人,指揮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指揮信號應清晰、準確、明確。

(3)起吊前,指揮人員應得到兩側掛罐人員的明確信號後,方可指揮起吊;起吊時要慢,吊離地面30 ~ 30~1250px時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繼續起吊或轉向。

(4)當易拉罐吊至倉面下降到壹定高度時,應減速下降和轉彎,並避免緊急制動,以免搖擺和撞擊人體。應防止吊罐撞擊模板、支架、撐條和預埋件。人員只能在停罐後才能上罐卸貨,卸貨人員在卸貨前應系好安全帶。

(5)混凝土卸下後,應立即關閉鬥門,將附著在鬥體外的骨料和砂漿清除後,方可吊走。當脫鉤罐放回到平板上時,應緩慢下降,對準並旋轉以保持平衡,然後再脫鉤;易拉罐放回時,擋墻應設置防撞彈性裝置,並及時清除平臺上的積渣,保證易拉罐的穩定性。

(6)吊罐正下方嚴禁站人。吊壺在空間晃動的時候,不應該拉。吊鍋在倉庫就位時,不應斜拉硬推。

(7)懸掛罐應定期檢查和維護,立式罐門的惰輪軸承和臥式罐的齒輪應定期潤滑。應定期檢查並擰緊罐門把手和振動器固定螺栓,以防人員墜落。

(8)當混凝土在吊罐中初凝,不能用於澆註時,可采用翻罐的方法處理廢料,但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工長應在場監督,以防發生事故。

(9)混凝土采用吊罐運輸,嚴禁超過罐頂,以防坍塌傷人。

(10)禁止在罐下串其他物體。

3.溜槽(桶)入庫應遵守下列規定:

(1)斜道搭設應穩定可靠,架子應符合安全要求。巡邏和清潔人員的通道和護欄應安裝在溜槽旁邊。

(2)溜槽的最大坡度不應超過60°。超過60時,應在溜槽上加防護罩(罩),防止骨料飛濺。

(3)使用溜槽前,逐個檢查溜槽和掛鉤的狀況。磨損嚴重時,應及時更換。滑槽應用鋼絲繩、鉛絲或麻繩連接牢固。

(4)混凝土采用溜槽澆築,每罐材料在收到卸料信號後方可卸料。溜槽下部的人員應與下料點保持壹定的安全距離,以免骨料掉落傷人。使用溜槽時,任何人不得站在溜槽底部。

(5)下料溜槽被混凝土堵塞時,停止下料並及時處理。治療應在專門設計的梯子上進行,不應在滑槽上攀爬。

(6)攪拌車應均勻給料,自卸汽車應用料鬥給料,出料口應有控制設施。垂直運輸設備卸料時不應使用儲能罐,應使用手動控制罐進料,並在卸料處設置卸料平臺。

4.混凝土澆築應遵守下列規定:

(1)澆築混凝土前,檢查倉內排架、支撐、斜撐、模板及平臺、漏鬥、溜槽是否安全可靠。

(2)倉庫內的腳手架、支撐、鋼筋、支撐、預埋件等不得隨意拆除或撬動。如有必要,應經施工負責人批準。

(3)平臺上預留的下料孔不用時應封閉。除人口外,平臺周圍應設置欄桿和擋腳板。

(4)庫房內人員應配備上下梯子,不得從模板或鋼筋網上攀爬。

(5)卸吊罐時,倉內人員要註意避讓,不得在吊罐正下方停留或工作。接近下料位置時,吊罐下降速度應減慢。

(6)振搗過程中,觀察模板、支撐、撐條是否變形。如發現變形有坍塌危險,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及時報告有關指揮人員。

(7)振動器在運轉中不應放置在模板或腳手架上。

(8)使用電動振動器時,應有觸電保護器或接地裝置。移動振動器或中斷工作時,請切斷電源。

(9)濕手不得觸摸振動器的電源開關,振動器的電纜不得斷裂和漏電。

(10)振動倉時,倉內工人要集中精力,互相照應。澆築高處時,應防止工具和混凝土骨料掉出倉外,不要將大石塊拋出倉外,以免傷人。

(11)下料溜槽被混凝土堵塞時,停止下料,立即處理。搬運時,不要直接爬上滑槽。

(12)電氣設備的安裝、拆除或運行中的故障處理應由電工進行。

5.混凝土保護和養護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混凝土表面保護部分,操作人員應集中精力,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2)混凝土立面保護材料要貼在混凝土表面,用壓條壓牢,防止人被風吹傷。使用腳手架安裝和拆除時,應符合《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吊籃安裝和拆卸時,應符合《吊籃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

(3)混凝土水平面的保護材料要用重物壓牢,防止風吹散。

(4)豎井(孔)孔口應安裝蓋板,方可用柔性防護材料覆蓋,並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

(5)水平洞室等洞口進出口處應牢固懸掛柔性防護材料,並應方便人員和車輛進出。

(6)混凝土防護材料不宜采用易燃材料,在幹燥地區和季節要做好防火工作。

(7)維修用水不應噴在電線和各種帶電設備上。維護人員不應用濕手移動電線。維修水管使用時應封閉,行車道轉門、倉庫地面出入口、腳手架平臺處不得有長流水。

(8)烤房表面如有溝、坑、洞,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誌,必要時應鋪設安全網或設置安全欄桿,嚴禁在施工人員不易站穩的位置噴水養護。

(9)使用化學固化劑和塑料薄膜固化時,應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並做好易燃、有毒物品的防護工作。

六、季節性施工

1.夏季混凝土施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暑期作業,可以適當調整作息時間,不宜加班,防止員工過度疲勞中暑。

(2)在施工現場和室外作業場所,應搭設簡易休息涼棚。車間應通風,並配備必要的降溫設施。

(3)高溫季節室外作業宜設置休息涼棚,供應清涼飲料。施工和生產應避開高溫時段或采取降溫措施。

(4)夏季混凝土施工前,應及時註意前期,避免惡劣天氣的影響,並采取措施防止暴雨、雷電和大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