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開始,資格考試將停止采用休息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新的心理咨詢師政府職業標準。
根據新規則,心理咨詢師職業分為三個等級,分為:心理咨詢師三級、心理咨詢師二級、心理咨詢師壹級(未公開)。取消心理咨詢師(政府職業資格三級)、高級心理咨詢師(政府職業資格壹級,不公開)原職稱。
考試內容
心理詢問者3級
1.考核內容:理論知識和專業能力。
2.題型:理論知識為選擇題(滿分100),專業能力為技術選擇題+案例題(滿分100)。
心理審訊員2級
1.考核內容:理論知識、專業能力、綜合評價。
2.題型:理論知識為選擇題(滿分100),專業能力為技術選擇題+案例題(滿分100),綜合測評為論文寫作(滿分100)。
擴展材料:
註冊考試要求
(壹)凡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申報三級心理考官考試:
1,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2.取得非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文憑,經過心理咨詢師三級在軌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取得培訓結業證書;
3.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
4.允許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學生在三年級下半學期參加三級職業技術鑒定。報名參加考試的職業見專業對照表(附件6)——教育學、醫學、心理學、監獄學。其他非相關專業的學生需要參加壹定時間的培訓和實訓,取得結業證書後才能報名參加考試。
(二)凡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申報二級心理考官考試:
1,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博士文憑;
2.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畢業證書後,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文憑後,從事本專業工作8年以上;
4.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本職業滿5年的;
5.心理學中級以上職稱者。
參考材料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