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培訓招生 - 教師請假壹個月需要教育局簽字嗎?

教師請假壹個月需要教育局簽字嗎?

老師請假壹個月不需要教育局簽字。

請假壹個月以上的,只需由辦公室報上級部門備案即可。

教師必須辦理相應的請假手續:教師未辦理請假審批手續擅自離崗,或未辦理延期請假手續逾期離崗者,按曠工處理,每天扣工資50元,扣當月獎金。

關於教師休假的相關規定:

婚假: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的教師,可享受婚假7天;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首次結婚),婚假延長12天。夫妻晚婚的,雙方均享受;壹方晚婚,另壹方享受。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待遇。婚假期間,教師工資照常發放,但來回路上的交通費由教師自己承擔。

喪假:教師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夫妻雙方父母)可請假5天。如果去外地辦喪事,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再給壹次探親假。放假期間,老師的工資和福利全部照發,但是來回路上的交通費都是老師自己承擔。

事假:教師處理個人事務壹般應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除非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準事假。因特殊原因確需請假的,在壹學期10天內全額支付員工基本績效工資;累計事假10天以上不滿30天(含30天)的,扣壹個月基本績效工資;事假超過30天的,相應扣減基本績效工資;在職人員曠工超過7天或1天的,相應扣減獎勵性績效工資。

產假:女教師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壹胎,產假增加15天。教師晚育的(已婚婦女年滿24周歲以上或者晚婚生育1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給予30天產假,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懷孕四個月前流產的女教師有權享受65,438+05天的產假;流產4個月以上的,享受產假42天。休假期間,所有工資福利照常發放。

女教師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不能適應原工作的,各單位應當根據醫學證明減輕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工作;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各單位不得延長其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工作。

探親假:因為教師有寒暑假,所以探親假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間。

)病假: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教師可以申請請假。休假期限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凡患病5天以上1個月以下(含1個月)者,須持有醫院診斷證明;患病超過1個月者,須附醫院病歷、檢查、檢驗報告。除了意外傷害,還有診斷證明、病歷、檢查報告等。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限縣級人民醫院)提供。

患病不滿1個月(含1個月)的教師參照本單位平均水平發放工資。除患癌癥、精神病或其他重疾並經教育局批準的長期病假人員外,其余非重疾病假超過1個月的,假期期間從其績效工資中扣除。

公休: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各種會議、與教育教學有關的學習培訓、科研活動等。、或因單位工作需要出差,可憑證件或通知申請公假。擔任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婦聯、工會等組織代表或者委員的教師,參加相應的會議和公務活動,以及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有關部門組織的會議或者調研活動,可以申請公休。公休期間,教師工資福利照常發放。

教師休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除學校另有規定外,按學校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七條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1,教育教學活動,教育教學改革與實驗;

2、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3.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價學生的品行和學習成績;

4、按時領工資,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和寒暑假帶薪休假;

5、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6.參加進修或其他形式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