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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企業法律顧問又稱企業律師,是企業聘請的企業法律職業經理人,主要從事企業法律咨詢、法律顧問、合同審查與簽訂、企業訴訟與非訴訟等法律事務。企業法律顧問原指通過統壹考試,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並註冊,受聘於企業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

《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5月國務院國資委第18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壹、公司法律顧問

企業法律顧問是指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受聘於企業專門從事企業法律事務的內部專業人員。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必須通過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全國統壹考試,經考試合格後取得。

企業法律顧問應當遵循以下工作原則:

(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業;

(二)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維護國有資產所有者和其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四)事前防範法律風險,事中法律控制,事後法律救濟為輔。

企業法律顧問享有下列權利:

(壹)負責處理企業經營管理和決策中的法律事務;

(二)對損害企業合法權益、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根據工作需要查閱企業的有關文件和資料,詢問企業的有關人員;

企業拒絕采納前款第(二)項企業法律顧問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嚴重損害出資人合法權益的,所出資企業的子企業法律顧問可以向所出資企業反映,所出資企業的法律顧問可以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反映。

企業法律顧問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企業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二)依法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

(三)對起草的法律意見書、法律文書和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四)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

二、企業總法律顧問

企業總法律顧問是指具有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受聘於企業,全面負責企業法律事務的高級管理人員。企業總法律顧問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負責。大型企業設立總法律顧問。

企業總法律顧問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擁護和執行黨和國家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秉公辦事,嚴守法紀;

(二)熟悉企業管理,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3)精通法律業務,具有處理復雜或疑難法律事務的工作經驗和能力;

(四)具有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在企業中層以上管理部門擔任主要負責人滿3年;或受聘擔任企業壹級法律顧問,擔任企業法律事務機構負責人。

企業總法律顧問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全面負責企業的法律事務,協調和處理企業決策、經營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務;

(二)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保證決策的合法性,提出相關法律風險的防範意見;

(三)參與企業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建立健全企業法律事務機構;

(四)負責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建立企業法律顧問業務培訓制度;

(五)對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或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六)指導下屬單位的法律事務工作,對下屬單位的法律事務領導提出任免建議;

第三,企業法律事務機構

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是指企業設立的承擔企業法律事務的職能部門,是企業法律顧問的執業機構。大型企業設立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其他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設立法律事務機構。企業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法律事務機構配備企業法律顧問。

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

(二)起草或參與起草、審核企業的重要規章制度;

(三)管理和審查企業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

(四)參與公司分立、合並、破產、解散、投融資、擔保、租賃、產權轉讓、招投標、改制、重組、上市等重大經濟活動,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五)辦理企業工商登記、商標、專利、商業秘密保護、公證、認證等相關法律事務,做好企業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六)負責或配合企業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七)提供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咨詢;

(八)受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參加企業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和聽證活動;

(九)負責律師的遴選,並對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

(十)辦理企業負責人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監督檢查

對於分立、合並、破產、解散、增減資本、重大投融資等重大事項。所出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由企業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分析相關法律風險,明確法律責任。

所出資企業發生涉及出資人重大權益的法律糾紛的,應當自法律糾紛發生之日起壹個月內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並接受相關法律指導和監督。

第二講競業禁止與商業秘密保護

壹、禁止商業競爭

[案例]莊、尚同為某市某電子公司董事。1995 10 10月6日,莊某、尚某與公司外員工陳某合夥設立無線電廠,從事微型錄音機生產,產品與某市某電子公司產品相同。1996年2月7日,某市某電子公司發現了莊、尚董事的這壹行為。公司經股東會表決,決定免去莊、尚董事職務,並要求莊、尚交出其與他人合夥經營無線電廠期間所得32萬元,但被其當場拒絕。某市某電子有限公司以公司名義向法院起訴,要求兩位董事將所得32萬元交給公司。

【問題】公司的要求是否正確?為什麽?

[法律鏈接]

(壹)競業禁止的分類和適用範圍

即不允許他們從事同壹職業。根據時間,它們分為:

1.員工任職期間的競業禁止:

(1)法定禁止:《公司法》第61條?董事、經理不得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合夥企業法》也有規定,前面的例子就是這種情況。

(2)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適用於除高級管理人員和合夥人以外的員工。

2.員工離職後的競業限制:只能在合同中約定,適用於所有員工。

(二)違反競業禁止的處理。

1.公司法和合夥企業法的規定:①沒收違法所得;(二)賠償損失;3紀律處分。

2.按照合同處理。

第二,商業秘密的保護

(壹)商業秘密的定義和價值

指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技術信息包括專有技術、配方等。商業信息包括商業策略、銷售渠道、客戶名單信息、價格策略等。

商業秘密最早由民事訴訟法在1991提出,後來由1993?反不正當競爭法?具體定義。商業秘密屬於知識產權保護的範圍,具有知識價值。

(二)侵犯商業秘密及處理

1.侵權方式有:(1)未經授權使用和泄露;(2)未經授權向他人使用;(3)盜竊。

2.處置:(1)民事責任: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2)行政責任:罰款1-20萬元。

[投影]華東造船廠訴程、、常州常通內燃機有限公司侵犯商業秘密案。

第三講合同法實務操作

壹、合同的訂立

(1)主要條款:(合同法第12條)

(1)當事人名稱或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時間和地點;(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措施

(2)企業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變成?重合同守信用?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在經濟活動中占有壹席之地的企業,已經成為越來越多企業的知識。但今年我省采用了新的評價體系(本報曾做過系列報道),很多企業不知道如何制定和執行企業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成為評價的重要條件。為此,本版將介紹該系統參考樣本的重點內容。

1.?法人授權委托書?管理系統。

(1)信貸(合同)管理機構有責任嗎?法人授權委托書?申請審核、證書辦理、變更、註銷登記、掛失申報、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並為公司的歸口管理部門。

(2)不舉行的地方?法人授權委托書?因特殊情況需要對外簽訂合同的,由其所屬部門向信貸(合同)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法定代表人批準,由信貸(合同)管理機構具體辦理壹物臨時委托?法人委托證明?事項;未獲得?法人授權委托書?然後呢。法人委托證明?其他人員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2.信貸(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能

(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實施,培訓信貸(合同)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依法保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2)制定和修訂公司的信貸政策、信貸管理制度和方法,組織實施信貸管理考核。

(3)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進行動態管理。

(4)客戶信用管理:進行客戶信用審批,跟蹤客戶,定期統計分析客戶信用狀況。

(5)應收賬款管理:控制應收賬款的平均持有水平,每日監督應收賬款的賬齡,隨時處理潛在的不良賬款,防止應收賬款逾期。

(6)商業賬款處理:建立規範的賬款催收程序和高效的賬款催收團隊,及時制定逾期應收賬款計劃,組織有效的賬款催收。

(3)註意事項

1.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

對於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依法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範圍外,還應審查其隸屬法人資格。

在審查外國合營者的資格時,必須查明其地位和性質,該公司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其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國籍、註冊地。

2.在簽訂合同之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3.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仔細審查對方的履約能力。合同中對方有義務提供專業勞務、工程項目或限制經營項目時,應要求對方提供營業執照或政府法定機構出具的資質等級證書等證明。

4.以下材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但可保存在合同檔案中備查:名片;各種廣告和宣傳資料;廠家介紹、產品介紹等信息;電話、傳呼機等通訊工具的數量;由另壹方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包商見證或未經原件核對的復制材料。

5.時間和地點:工作日、辦公室和其他正式場合;禁酒令:休息日、夜間和休息場所。

6.鋼筆和墨水:用自己的筆簽字,禁止私刻印章,禁止圓珠筆、鉛筆和純藍色墨水。

7.起草:親自開始起草。如果是別人寫的,壹定要寫下來?情況是否屬實?再簽壹次。

8.形式:簽名與正文之間不能有空格,防止新的債權文書被塗改。

9.文字:禁止錯別字、異體字、多音字。

【案例1】(錯別字,大相徑庭)某建材銷售公司與某鋼材生產企業簽訂銷售合同,原訂?貨到付款?。鋼鐵廠按時將320萬元的貨物交付給建材銷售公司,並立即要求銷售公司及時付款。誰知銷售公司不僅不付款,反而拿出合同指責鋼材生產企業不守信用。原來合同上寫的其實是?貸款到付款?銷售公司表示,只要貸款到位,保證及時付款。鋼鐵廠商只知道被忽悠了,原來他們會?貸款?是錯別字嗎?商品?詞。後來法院上訴到法院,法院認定合同有效,鋼鐵廠只好吃黃連啞巴虧,苦他也說不出。

【案例二】(多音節,難辨是非)某代理商為某啤酒廠家銷售啤酒,欠廠家貨款654.38+0.2萬元,並打欠條,註明欠款金額及日期。到了約定的時間,工廠來催款,代理商還了壹部分錢後,又在借條上寫?兩個月還清8萬元欠款?。過了兩個月,廠子又來催錢,代理商給了4萬,廠子卻央求8萬。雙方發生糾紛,於是訴至法院,廠家出示了欠條。是啊,借據上寫了什麽?還欠8萬?雙方都有自己的解釋:中介說已經還了?桓?8萬元;廠家說海欠8萬。這是什麽?海?還是?桓?雙方都沒能提供充分的證據,法院只好調解,雙方約定代理商返還廠家6萬元。雖然官司和解了,但雙方都覺得自己交了壹筆錢。

10.標點符號

【案例】(標點,重如千鈞)某縣蘋果大豐收,壹時囤積如山,急尋買家。過幾天,最好的蘋果都有市場了,只有普通蘋果無人問津。有壹天,壹個客戶來訂餐,吃完喝完簽了壹紙合同。合同上寫的是每斤蘋果3個左右,不是有蟲點的。但是作者寫的?蘋果供應要求:每斤3個左右,不要有蟲點的。?過幾天縣裏把蘋果送到了銷售地,但此時壹些地方的蘋果市場已經飽和,別說這麽小的蘋果,就連大蘋果都沒有市場。這位客戶立馬玩起了文字遊戲,不僅拒絕蘋果,還要求賠償。他拿出合同,指著停頓,重新解釋意思為?每斤3左右還有帶蟲點的不要了?。壹個縣別無選擇,只能求助法律。面對這壹紙合同,法院別無選擇。某縣只能自認倒黴,壹車蘋果送給這個客戶作為補償。

二、合同的履行

[案例]2001年春,木材廠與經銷部簽訂購銷合同,約定經銷部向木材廠供應天車壹臺,交貨期限為2006 54 38+0年6月5日。雙方還簽訂了天車安裝調試合同,約定由經銷部負責安裝調試。同年10月22日10,經銷部完成天車安裝調試,木材廠投入使用。在規定的質量異議期內,木材廠通過電話提出天車質量問題,但未向經銷部提出書面異議,支付貨款65438+萬元及安裝費3萬元。後來木材廠以天車質量不合格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天車,並要求經銷部賠償經濟損失。

【問題】木材廠的請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為什麽?

【法律鏈接】質量異議操作:

1.異議時間:根據《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14條:1。產品外觀、品種、型號、規格、顏色與合同不符,屬於供方發貨或代銷的,需方應在貨物到達後10天內提出書面異議(有約定的除外),需方提貨後2。如果產品內部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無論供方發貨、發運或需方自行要求,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質量異議期或國家規定的檢驗和試驗期內提出書面異議。對於某些產品的內在質量缺陷只有在安裝運行後才能發現,除非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對提出異議的期限另有約定,壹般應在運行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書面異議。

2.異議:根據《工礦產品購銷條例》第15條規定,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的供方應當對其提供的產品質量負責。如果買方在驗收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設計和質量與合同不符,應妥善保管,並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逾期的後果:如買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交付的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審理結果】法院經審理認為,木材廠在法定期限內未對天車內在質量提出書面異議,應認定交付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故駁回木材廠的訴訟請求。

第四講擔保的法律實踐

壹、擔保

擔保是雇主的信用擔保債務。[投影]

(a)擔保人的禁止範圍:

1.學校及其職能部門;2.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

違反後果:擔保無效,承擔責任。

【註意】(1)未經企業法人同意,個人及下屬單位職能部門不得作為擔保人;

(2)學校或企業法人不得口頭或書面追認無效擔保。

[投影]華東船廠訴鎮江市建設銀行江潤支行、潤州乳品廠侵權糾紛案。

(2)保證時間:

1.合同:

2.法律規定,主債務到期後六個月內。

逾期後果: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註意】(1)保證人不得在保證期間以外履行保證。

(2)逾期後,債權人不能主張保證責任。

[案例]1998年9月6日,南方供銷社與程心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約定供銷社向信用社貸款1萬元,期限6個月,白雲服裝廠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但未約定保證期限。因南方供銷社經營不善,未能償還到期貸款,但在2001年3月8日程心信用社發出的催款通知書上加蓋了單位公章。同時,信用社也派人到白雲服裝廠要求其履行擔保義務。白雲服裝廠於2001年3月28日信用社送來的貸款催收通知書擔保人壹欄加蓋了單位財務專用章。2001年9月8日,程心信用社訴至法院,要求南方供銷社償還借款,白雲服裝廠履行擔保義務。

【問題】原告的請求是否正確?為什麽?

【審理結果】判決南方供銷社歸還程心信用社貸款本息;駁回原告要求白雲服裝廠履行擔保義務的訴訟請求。

【法律解析】本案中,程心信用社向南方供銷社的借款是9月6日1998,期限為六個月,即3月7日1999,訴訟時效開始計算兩年。2001年3月7日以後,超過了訴訟時效,權利人已經喪失了勝訴的權利,但權利人本身的實體權利並沒有消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復》,在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通知書,債務人南方供銷社在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的,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因此,法院判決南方供銷社返還程心信用社的貸款本息。因為該批復針對的是信用社向借款人發送借款通知書的具體情況,只涉及借款,不涉及其他,所以該批復的法律效力不適用於保證人。

第二,存款

是指在訂立合同時,為了保證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預先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金錢。

其組成條件為:1。必須實際支付;2.金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的20%。

案例:甲、乙兩家公司簽訂鋼材買賣合同。根據合同,乙方在1個月內向甲方提供1,000噸螺紋鋼,價格為* * * 600萬元,甲方支付200萬元定金。之後,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了200萬元定金,乙方因供貨價格不合理,未能在1個月內向甲方供貨,甲方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雙方發生爭議,甲方訴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