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上崗證(特種作業電工證)可向原發證機關或現就業地申請復審。
可以登錄當地安監局的網站,找到相應的培訓信息,包括聯系方式。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管理規定》,
第二十壹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壹次。
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工作10年以上,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其所在單位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將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時間延長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條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重新審核的,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其工作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壹)縣級以上社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特種作業;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第二十三條特種作業人員在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並經考試合格。
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8小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及相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