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楊女士因在網絡平臺找工作,遭到招聘方工作人員騷擾。目前平臺表示涉事賬號已被封禁。在這個事件中,楊女士其實是可以報警的,因為被騷擾的人構成了侮辱。在與楊女士聊天過程中,他說他想摸楊女士的TUI,言語有侮辱楊女士的意思,讓楊女士可以先報警,等警察來抓她。
其實這種言語上的性騷擾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見的。很多時候,女生遇到這樣的不法侵害,往往會選擇寬容的態度,這樣的人就更加肆無忌憚,囂張跋扈。可以說是無所畏懼。這種事情尤其發生在剛走出校園的女學生身上。以前在商場上班,保安部有個保安班長,出了名的好色。騷經常在商場背著老婆騷擾女同事。平時因為他打擾大人,我也不怎麽幹涉他。但是暑假的時候,壹樓超市來了壹個暑期工,大二女生,17歲,主要做某食品品牌的促銷員。這個女生長得很帥,很可愛。她上班第壹天,就被這個猥瑣的保安班長看到了,馬上去要她的電話號碼。動手,我真的受不了。我直接上去跟他說:XX,妳結婚了,妳有兩個孩子,妳還是學生。妳天天在商場勾搭年輕女性,我也不說妳。妳又在傷害其他女孩了。妳想成為B臉嗎?
保安班長被我罵了壹頓,灰溜溜的走了。後來這件事被經理知道了,保安班長被訓了壹頓。很多時候,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在我們身邊。對於女生來說,遇到這種不法侵害不要沈默,要大聲說出來。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可以及時報警。
法律知識點
第壹,猥褻婦女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侮辱、猥褻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何界定侮辱罪和猥褻罪?其實很簡單。侮辱罪通常是男性對女性的言語侵犯,而猥褻罪則升級為觸摸。也就是說,不輕舉妄動的可以認定為侮辱罪,壹旦輕舉妄動就是猥褻罪。如果他們是犯罪嫌疑人,他們就得逞了,那就是強j的罪。
二、侮辱罪的定義
侮辱罪的定義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場合,或環境,或網絡聊天工具等場合,用言語對女性實施S感。,如性別、描述或要求。比如本案犯罪嫌疑人在聊天過程中試圖摸楊女士的腿,這是對楊女士人格尊嚴的侮辱,所以本案犯罪嫌疑人已構成侮辱婦女罪。
第三,婦女受到非法侵害時的權利保護
當女生在網上求職或日常工作中被招聘方言語侮辱時,可以采取報警的形式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她在工作中被老板非法侵害,壹定要大聲呼救,及時報警,千萬不要選擇承擔。
女生在求職或工作中被新嫂打擾後,要盡可能保存好證據,然後報警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