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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和傳銷的區別

答案1:

1.直銷與傳銷的聯系、區別及相關認識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特別是入世以來,市場經濟與國際接軌,出現了壹派繁榮景象,但也存在壹些不可回避的問題。其中,直銷與傳銷之爭越來越大,而且由於缺乏了解和壹定的辨別能力,越來越多的人深陷其中,成為受害者甚至受害者。針對這樣的事件,作為當代大學生,我們有必要去了解和分析,以便在以後的人生旅途中去分析和辨別,抵制誘惑,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首先,就其定義而言,直銷和傳銷有壹定的相似性,但也有本質的區別。

直銷的最佳定義是以面對面的方式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通常是在消費者或其他人的家中、工作場所或其他不同於永久性零售店的地方。直銷通常由獨立直銷人員講解或演示;這些銷售人員通常被稱為直銷員。直銷的優勢在於其獨立的傳統、對消費者的服務以及在自由市場體系中對企業家成長的承諾。直銷為人們提供了另壹種收入來源,他們可以加入這個行業,不分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和經驗。

MLM是指組織者或者管理者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並支付報酬給被發展人員,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繳納壹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以謀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前者是在公正、公平、合法的平臺上建立和銷售,不存在欺詐行為。而且由於直銷員和消費者可以直接接觸,不需要經過經銷商和中間商,成本降低,價格相對較低。他們相信零庫存和高周轉率,這可以吸引消費者,更具競爭力。後者是在壹個欺詐、脅迫、威脅、非法的平臺上進行的。組織者通過組織壹系列培訓活動、封閉培訓等方式對其進行洗腦,灌輸壹些不切實際、不合法的思想,他們還通過認購商品等方式要求被發展人員繳納費用或變相繳納費用,以獲得加入或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謀取非法利益;(即騙取入門費、入門費或庫存負擔,以換取入門資格或發展他人資格)。簡單來說,直銷是壹種重要有效的商品流通手段,是合法的。MLM是壹種非法活動,旨在欺騙人們加入俱樂部,吸引人們,發展下線,這是非法的,是國家禁止的。

其次,所售商品的質量和性能不同。

在直銷活動中,直銷從業者銷售的產品通常有壹個公平的價格體系,由物價部門專門核定,體現銷售過程中的公平性;而且,其產品有正規的生產廠家和先進的生產設備及其工藝流程。在出廠銷售的過程中,廠家配備了各種完整的生產程序和優良的質量保證。

但在傳銷活動中,由於從業人員本身就是在銷售壹種投資行為,所以並不關註產品。他們關心的是投資回報的比例和速度。產品在傳銷過程中只是壹個可以談判的道具。

前者銷售的商品質量高,能得到消費者的信任,商品的質量和價格足以讓消費者放心;後者賣的商品不能保證質量,純粹作為賺錢的工具,不考慮消費者自身利益,本身就是壹種欺詐。

第三,主辦方收入來源不同。

在直銷活動中,銷售產品是組織者唯壹的收入來源。主辦方從總銷售收入中撥款作為營運資金,用於支付銷售人員的薪酬和獎金。在MLM活動中,組織者的收入來源是報名費、培訓費、信息費或強制購買產品。組織者用後來參與者繳納的費用來支付以前參與者的報酬,以維持運營。

前者依靠銷售業績和水平獲得勞動報酬,是個人努力工作的收入;後者是通過詐騙騙取收入的違法行為。

第四,銷售前人員的培訓方式、培訓目的、銷售目的不同。

在直銷活動中,直銷員通常會在入職前、入職中和離職後接受系統的培訓,包括產品培訓、營銷技術培訓、客戶服務培訓、政策法律培訓等。其目的是為了更好的銷售產品,為客戶提供越來越好的服務。從而建立壹批越來越忠誠的客戶,他們信任公司和公司的產品,願意長期消費公司的產品,對公司的品牌忠誠。

在MLM活動中,MLM從業者雖然也可能接受直銷活動中介紹的各種教育培訓,但往往形式上比較空洞,在從業過程中更喜歡大型的激勵活動和分享活動。他們的內容比較簡單,大多是激勵型的觀念轉變。他們的目的是誘使參與者為他們的工作付錢或增加他們的力量。從事傳銷活動的企業和傳銷從業者的最終目的往往是“壹票脫逃,快速致富”,所以往往會借機“壹槍換壹個地方”。他們不強調產品的重復消費和開發,維護忠誠客戶,不宣傳忠誠消費者的概念體系。

前者是積極的,在銷售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後者是對員工的“洗腦”,是壹種變相的欺詐和哄騙。

第五,產品的流量模式和價格不同。

直銷過程中,單位單向銷售自己的產品,按公司統壹價格銷售。

在傳銷過程中,產品的流向是傳銷者互相轉賣產品,從線上到線下銷售產品時,其價格是層層加價的,沒有統壹的售價。

前者規範,符合經濟發展規律;後者沒有統壹的形式和組織,銷售會比較混亂。而且由於沒有統壹的價格,產品從線上到線下價格會不斷提高,利潤的差異導致價格的懸殊,必然會產生壹系列潛在的問題,利益分配不均,銷售不暢。為了獲得更低的批次,我們會自掏腰包增加銷量,從而形成惡性競爭。

第六,售後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不壹樣。

直銷中,如果消費者發現售後產品有問題或者不滿意,允許銷售員工在合理的冷靜期內換貨退貨,服務質量相對較好。在傳銷中,如果發現此類問題,銷售人員不允許退貨,或者對退貨設置苛刻的條件,以達到不退貨的目的。

前者之所以能提供換貨退換貨服務,是因為能保證產品質量。從壹開始,他們就能從消費者的利益出發,保證產品的質量。後者從壹開始就只把商品當成賺錢的工具,並不註重產品的質量和性能,所以無法提供這樣的服務,竭力逃避責任。

二。個人觀點及相應措施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傳銷的組織者已經深入到各行各業,甚至大學生也被卷進了這個可怕的漩渦。那麽我們應該如何處理這樣壹個日益嚴重的問題呢?

為什麽社會上那麽多人被困在傳銷的枷鎖裏?經過查閱相關資料,分析研究,我認為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首先,大多數人對直銷和傳銷知之甚少,無法準確分析判斷其性質、合法性和非法性。當面對傳銷組織者的花言巧語時,很容易被俘虜。其次,在暴富和投機心理的驅使下,壹些人放棄穩定但並不富裕的生活,甘願冒險,希望在短時間內滿足自己對物質生活的欲望,從而忽略了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第三,出於信任,被親友蠱惑,陷入桎梏;第四,被暴力、恐嚇或脅迫而被迫加入;五是大學生深陷其中,主要是未能深刻認識到傳銷的欺騙性和危害性。他們因為急於找工作,容易相信傳銷的花言巧語,在培訓、講座、演講等傳銷洗腦活動中摧毀自己的思想防線。

鑒於以上原因並參考眾多研究者的分析,我個人提出壹些看法,希望對他們有所幫助。

首先,國家要大力宣傳傳銷的危害,利用報紙、雜誌、電視、網絡等社會壹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在各個領域、各個層面普及相關知識,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傳銷的危害性和非法性;

其次,關註下崗職工和生活水平低的人群,給予他們關心,解決他們現實生活中的問題,積極幫助他們再就業,使他們有壹個相對穩定的生活環境;

第三,大力宣傳傳銷的負面影響和危害,嚴厲打擊投機倒把,開展全民監督建設;

第四,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已頒布),嚴格按照法規嚴厲打擊傳銷,特別是嚴懲傳銷組織者,徹底瓦解其組織;

第五,針對大學生、中小學生,利用教學優勢積極宣傳抵制不正之風,高校可以借助經濟學、心理學的優勢和支持,對這種經濟“邪教”進行深入剖析,從市場營銷、營銷心理等方面分析傳銷活動,讓學生了解其真實面目。

希望越來越多的人關註這些問題,不斷抵制和消除社會上不良的社會風氣和經濟運行方式,讓我們的生活和市場經濟朝著越來越好的方向發展,讓我們偉大的中華民族以積極健康的形象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回答二:直銷和傳銷有10的界限。

雖然直銷立法越來越近,但很多企業都在摩拳擦掌,準備搭上直銷的第壹班車。但是,直銷這種新的營銷模式能否在中國的土壤上生根發芽,蓬勃發展,取決於中國人如何看待這種新的營銷模式。受過去“老鼠會”陰影的影響,相當壹部分人仍然有“直銷就是傳銷,傳銷就是‘老鼠會’”的認識。因此,糾正這種觀念是保證我國直銷立法順利出臺和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為此,我們摘錄了我國營銷專家胡元江教授《18我國直銷立法的核心問題及其解決方案》壹書中關於直銷與傳銷區別的章節,以方便讀者。

10區分直銷和MLM的界限

胡元江指出,作為國際營銷實踐中的壹種重要模式,直銷的基本概念雖然有不同版本的定義,但都可以表述為“在任何固定場所(包括家、辦公室等)之外具有可測量的反應的銷售行為。)借助壹個載體。”在這個概念中,有三個要素:第壹,它必須依賴於某種載體(要麽是人,要麽是物);二是其銷售行為發生在固定場所以外的任何地方;第三,它的銷售結果是可以衡量和預測的。所有包含上述營銷要素的營銷模式都可以統稱為直銷。所謂直銷和傳銷的區別,其實是指在理論和營銷實踐中,如何從操作上的實質內容上區分兩者的操作形式。

國際營銷體系中的MLM是國際直銷的壹種形式,是指基於市場多元化的基本原則,通過獨立經銷商及其有序的組織體系進行的壹種無店鋪銷售行為。在中國,從1998開始,由於傳銷企業經營的不規範,再加上國內消費心理的不成熟,傳銷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也愈演愈烈,中國政府最終取締了傳銷這種商業形式。從1998到現在,傳銷在中國被普遍認為有以下特點:壹是被政府明令禁止;第二,是經濟犯罪;第三,有的會演變成經濟領域的“邪教”行為。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顯然套用國際營銷中的直銷概念,任其自由發展,將嚴重危害社會安定團結、國家市場經濟秩序和國家安全。

胡元江認為,實踐中區分直銷和傳銷比理論上更復雜。具體來說,有以下差異:

第壹,在直銷活動中,直銷員和直銷企業通常是以銷售產品為導向的,他們的整個銷售過程都會始終把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放在首位。但是,傳銷活動不壹樣。在傳銷活動過程中,傳銷者和傳銷企業通常以推銷投資機會等機會為導向。在他們的整個就業過程中,始終把“溝通和推銷創業致富的機會”放在首位。與合法的直銷活動完全不同,他們並不關註和推崇產品的銷售。

第二,直銷活動中,不要求經銷商在取得資格時支付高額的入門費或購買與高額入門費價格相同的產品。在傳銷活動中,傳銷者在取得資格時,壹般需要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購買與高額入門費相當的產品。

再次,在直銷活動中,直銷從業者銷售的產品通常有壹個公平的價格體系,由物價部門專門核定,體現銷售過程中的公平性;而且,其產品有正規的生產廠家和先進的生產設備及其工藝流程。在出廠銷售的過程中,廠家配備了各種完整的生產程序和優良的質量保證。但在傳銷活動中,由於從業人員本身就是在銷售壹種投資行為,所以並不關註產品。他們關心的是投資回報的比例和速度。產品在傳銷過程中只是壹個可以談判的道具。

第四,在直銷活動中,直銷從業人員的收入來源主要是兩個方面。壹種是直銷員工銷售自己產品獲得的銷售提成,這是直銷員工長期的基本面收入,其收入完全由直銷員工的銷售業績決定;二是企業根據直銷員工市場拓展和營銷組織建設情況給予的管理獎金。在MLM活動中,MLM員工的收入主要來自於他們拓展營銷組織(發展線下MLM員工)時收取的高額入場費,而不是來自於長期產品銷售獲得的正常提成。

第五,在直銷活動中,直銷員通常會有系統的職前、職中、職後培訓,包括產品培訓、營銷技術培訓、客戶服務培訓、政策法律培訓等等。在MLM活動中,MLM從業者雖然也可能接受直銷活動中介紹的各種教育培訓,但往往形式上比較空洞,在從業過程中更喜歡大型的激勵活動和分享活動。他們的內容比較簡單,大多是激勵型的觀念轉變。他們的目的是誘使參與者為他們的工作付錢或增加他們的力量。

第六,在直銷活動中,直銷從業者和直銷企業通常在其直銷制度文化建設中堅定地強調“按勞分配、勤勞致富”的原則,將直銷活動視為壹種正常的財富創造和分享活動,傳播壹切收入來自自己的努力,倡導營銷技術精益求精。在MLM活動中,從事MLM活動的MLM從業者和企業通常在他們的MLM制度文化建設中堅定地強調“壹勞永逸”等價值觀和原則。

第七,在直銷活動中,直銷企業和直銷從業者的最終營銷目標是建立壹批越來越忠誠的客戶,他們信任公司及其產品,願意長期消費公司的產品,對公司的品牌忠誠。在傳銷活動中,從事傳銷活動的企業和員工的最終目的往往是“撈壹票,快速致富”,所以他們采取的方式往往是“為壹個地方而射壹槍”。他們不強調產品的重復消費和開發,維護忠誠客戶,不宣傳忠誠消費者的概念體系。

第八,在直銷活動中,直銷從業者的工作主要是開發消費客戶,並在前期向這些客戶銷售產品。但是,隨著消費客戶越來越多,他們的工作重心也逐漸發生了變化:即從前期開發消費客戶轉向管理消費客戶,在管理消費客戶的過程中,及時、準確地向各類消費客戶提供各種消費信息產品和銷售服務。但在MLM活動中,MLM從業者的工作自始至終不會改變,那就是始終以“找下線,拿人頭”的模式,專註發展線下組織。

第九,在直銷活動中,直銷企業通常要求其直銷從業人員了解國家關於直銷的各類政策法規,自覺遵守各類政策法規,依法繳納各類稅收,尤其是個人所得稅。在傳銷活動中,從事傳銷的公司通常會切斷通向員工的各種政策信息流系統,不鼓勵員工過多了解各種政策法規,不反復強調自己作為公民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在直銷活動中,直銷企業和直銷從業人員通常會制定並執行良好的消費者利益保護制度。這種保護體系壹般有三種方式:壹是為消費者提供優秀的產品和優秀的服務體系;二是在消費者購買企業產品和消費企業產品的過程中,制定適度冷靜期,實行冷靜期無理由退貨制度;再次,針對企業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企業制定了良好的賠償制度,即壹旦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直銷企業或直銷從業人員必須采取各種形式對消費者進行賠償。在MLM活動中,由於從事MLM的人通常以產品為道具籠絡人心,發展下線,壹旦交易完成,就不允許退貨,往往還伴隨著各種苛刻的條件。在MLM活動中,企業基本沒有按照國際慣例設置正式的冷靜期制度,即使設置了,在實際執行中也會衍生出各種障礙制度。因此,在MLM活動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基本上極難維護。(李和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