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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白潔

最高人民檢察院2007年工作報告

代表們: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政協委員發表意見。

2006年是人民檢察事業發展中具有重要意義的壹年。中央作出了關於進壹步加強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為做好新形勢下的檢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中央決定和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壹是認真履行檢察職責,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全國檢察機關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深入踐行“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繼續努力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致力於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壹)依法打擊刑事犯罪。堅持把維護穩定作為重要任務,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認真履行批捕起訴職責。全年,* * *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891620人,起訴999086人。

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刑事犯罪。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重點打擊有組織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兩搶壹盜”等多發性犯罪。逮捕故意殺人、放火、爆炸、強奸、綁架犯罪嫌疑人47228人,提起公訴46607人;批準逮捕搶劫、搶奪、盜竊犯罪嫌疑人419578人,提起公訴445849人。按照中央統壹部署,積極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對重大案件及時介入偵查活動,批準逮捕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18446人,起訴8343人,查處了壹批國家工作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案件,有力打擊了黑惡勢力犯罪。

加大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和環境資源犯罪的力度。嚴懲嚴重危害經濟安全、擾亂市場秩序、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批準逮捕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嫌疑人24211人,提起公訴27728人,同比分別上升14.2%和11%。加強知識產權和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批準逮捕制假售假和侵犯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犯罪嫌疑人3729人,提起公訴3634人,同比分別上升16.7%和12.6%;批準逮捕重大環境汙染事故、非法采礦等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嫌疑人7974人,提起公訴12240人,同比分別上升15.4%和24.8%。繼續開展查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瀆職犯罪專項工作,立案查處295名在市場監管中玩忽職守、包庇縱容經濟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高度重視死刑案件的辦理。鑒於死刑案件核準權統壹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死刑案件依法開庭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發文強調,要依法做好可能判處死刑案件的批捕和起訴工作,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 依法加強對包括死刑復核在內的死刑案件辦理全過程的法律監督,確保辦案質量。 同時,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釋,規範死刑二審案件審判程序。長期以來,大多數地方不開庭審理二審死刑案件,因此檢察機關沒有專門的辦案力量和人員編制。面對大幅增加的工作量,各省級檢察院采取內部臨時調整辦案力量、從下級檢察院借調業務骨幹等措施,保證了死刑二審案件的順利辦理。

(二)深入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堅決貫徹中央反腐敗鬥爭總體部署,依法履行查辦職務犯罪職責。全年查辦貪汙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33668件40041人,提起公訴24448件29966人。

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加強上級檢察院辦案組織指揮,加強跨區域偵查協作配合,提高發現和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立案偵查職務犯罪大案18241件,其中貪汙賄賂百萬元以上案件623件。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736人,其中廳局級202人,省部級6人。會同公安機關開展了追逃專項行動,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1.670人,比上年增加1.37%。

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立案偵查貪汙、挪用國家支農資金、征地補償、扶貧、救災救濟的農村基層組織3878個,貪汙、侵占、挪用國有資產或者出賣國有企業利益的國有企業工作人員10742人,非法拘禁和刑訊逼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930人。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同步介入相關主管(監管)部門調查,註重發現和查處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立案查處玩忽職守、縱容非法生產造成重大損失的國家工作人員629人。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參與了8起重大事故的調查,50名涉嫌瀆職的國家工作人員被立案偵查。

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重大決策,及時制定檢察機關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全國專題報道宣傳,會同有關主管(監管)部門建立健全案件查辦機制和移送受理機制,掛牌督辦45起重大典型案件,直接指揮查辦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在藥品註冊審批中行賄受賄、嚴重失職等重大案件。各級檢察機關聚焦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分配等領域,積極排查線索,深挖系列案件,* * *立案查處國家工作人員商業賄賂犯罪9582件,涉案金額654.38+0.5億余元。嚴肅查處了壹批涉及面廣、人數多、金額大的商業賄賂大案要案,震懾了違法犯罪,遏制了商業賄賂蔓延勢頭。

立足檢察職能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結合辦案,加強對典型案件原因特點和職務犯罪易發行業、領域犯罪情況的分析,及時建議有關部門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 *提出檢察建議13662。以案為鑒開展預防警示教育3.3萬余次,228萬余人次接受教育。建立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行賄犯罪檔案,提供7319查詢。

加強反貪汙賄賂的國際司法合作。最高人民檢察院發起成立了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並主辦了第壹次會員代表大會。胡錦濤主席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來自137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出席了會議。這壹國際組織的成立,為中國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搭建了新的平臺。

(三)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全面履行對立案、偵查、審判和刑罰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職責,突出監督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增強監督實效。

依法監管執法不嚴、打擊不力的問題。對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立案16662。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的,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逮捕14858人,起訴10703人。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中,提出糾正意見2846人。在部分地區,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開展了監外執行罪犯脫逃漏管專項檢查,監督糾正6074名監外執行罪犯脫逃漏管,督促有關部門將207名不再符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收監。

依法監督侵犯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對非法利用刑事手段介入民間經濟糾紛的,不予立案,督促偵查機關撤案4569件。對不符合逮捕條件的,決定不批準逮捕96382人;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證據不足的,決定不起訴7204人。提出11368次糾正調查活動中的違規行為。鞏固超期羈押集中清理成果,監督糾正超期羈押233人次,繼續保持檢察環節無超期羈押。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公安部組織開展了批捕工作專項檢查,* * *抽查了近年來辦理的批捕案件65438+萬件,對存在的批捕條件過寬或過嚴、批捕後未及時執行等問題進行了整改,促進了依法正確適用批捕措施。

依法進行審判監督。加強有罪無罪、無罪有罪、量刑畸輕畸重案件的監督,對認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3161件;對刑事審判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提出糾正意見2200條。加強對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的監督,及時受理和審查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的申訴,提出民事和行政抗訴65438件+02669件,提出再審和檢察建議5949件。對37524件不服正確判決的申訴,要認真做好當事人的利益訴訟工作。

嚴肅查處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關註訴訟活動監督中發現的執法不公、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線索,完善查辦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工作機制,立案查處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索賄受賄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2987人。

(四)加強控告申訴檢察,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從促進社會和諧出發,把依法化解社會矛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處理群眾來信來訪477596件。

進壹步完善信訪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開展上下級檢察院聯合接訪,探索個案接訪和定期接訪,全年共接訪疑難案件信訪人739人,接訪接訪27283人。堅持檢察長接待日制度,完善首辦責任制。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執法失誤的信訪案件進行了責任追究,63人被問責。

認真解決與巡視有關的群眾來信來訪問題。實行“四定”“兩會”制度,定領導、定專人、定方案、定時限。立案結案後,面對面聽取申訴人意見,依法妥善處理涉檢信訪2942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已派出23個督查組分赴17省份直接督辦涉檢信訪案件。在信訪案件中,集中糾正了檢察機關違法扣押、凍結款物的問題,退還當事人款物折合人民幣3300余萬元。近年來,全面清理檢察機關已作出賠償決定但未執行的案件549件,執行541件。

積極探索執法辦案中做好群眾工作的有效途徑。不少地方檢察機關在不批準逮捕、不起訴等工作環節實行了答疑說理制度。他們在增強法律文書合理性的同時,針對當事人的質疑和異議,耐心釋法說理,力求以法服人、以理服人,既依法處理了案件,又解決了與案件相關的矛盾和問題。

(五)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繼續深化“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治活動,堅持壹手完善執法規範,壹手落實制度。針對容易出現問題的執法崗位和環節,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修訂了《審查逮捕案件質量標準》、《瀆職侵權犯罪立案標準》、《扣押凍結款物規定》等33個規範性文件。各地以落實法律規定和制度規範為重點,開展逐級檢查和互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努力把制度規範落實到每壹個基層單位、每壹個執法崗位、每壹個辦案環節。許多地方檢察機關將規範執法與信息化管理緊密結合,積極推進業務、隊伍、信息“三位壹體”機制建設,運用計算機網絡對執法辦案活動進行流程管理、過程控制和動態監督,促進了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通過努力,檢察機關辦案質量進壹步提高,職務犯罪起訴率和有罪判決率分別達到89.5%和99.4%。

壹年來,檢察機關履行職責服務大局的意識不斷增強。繼幾年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服務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意見後,又作出了服務中部崛起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全國檢察機關積極探索服務發展的途徑和措施,改進執法方式,註重執法效果,努力營造有利於改革創業的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二。推進檢察改革確保司法公正

我們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部署,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2005年制定的檢察改革三年實施意見,堅持以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強化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為主線,進壹步完善檢察制度和工作機制。

(壹)完善調查取證活動的監督機制。針對近年來發現的冤假錯案中暴露出的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真分析原因、總結教訓,制定了《關於在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中加強證據審查的若幹意見》,進壹步完善了對違法偵查的監督機制。強調在辦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中,要更加註重對證據合法性的審查,及時監督糾正非法取證,堅決排除刑訊逼供取得的言詞證據,保護無辜者不受刑事追究。

(2)完善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的聯動機制。為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及時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大對刑事犯罪特別是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明確了檢察機關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具體程序,拓寬了監督渠道,完善了監督手段。壹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57件,查處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的行政執法人員130人。

(三)深化檢察公開。為了更好地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以公開促公正,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於進壹步深化人民檢察院檢務公開的意見》,新增向社會和訴訟當事人公開的工作制度和辦案流程12項,完善訴訟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在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設立新聞發言人,建立檢務違法責任追究制度,進壹步提高執法透明度。

(四)繼續實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2005年建立這壹制度後,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年制定了兩個技術規範,完善了具體操作程序。目前,2171個檢察院實行了同步錄音錄像,占全國檢察機關總數的59%。這壹制度的實施,加強了對檢察機關自身執法辦案的監督,對防止訊問中的不規範行為,提高職務犯罪偵查水平起到了積極作用。

(五)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目前,全國86%的檢察院開展了試點工作。全年,* * * 5191件擬駁回、不起訴、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職務犯罪案件進入監督程序,其中人民監督員駁回案件252件,檢察機關采納案件178件,向人民監督員說明了不采納的事實和法律。擴大人民監督員的監督範圍,對非法搜查、扣押等“五種情形”規定具體的監督程序。人民監督員制度在促進公正執法、保證辦案質量、促進司法民主等方面的作用進壹步顯現。

第三,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

堅持以公正執法為核心,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為載體,加強檢察隊伍的思想、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

(壹)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根據中央政法委的統壹部署,全國檢察機關開展了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公正、服務大局、領導黨”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通過組織集中培訓、開展先進典型學習活動、運用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剖析錯案和執法不規範案件等方式,引導檢察人員全面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科學內涵和本質要求,從執法思想、執法理念、執法作風等方面查找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求不符的問題,提高思想認識,認真進行整改。通過教育活動,隊伍中的壹些突出問題得到了進壹步解決,促進了檢察隊伍建設的全面加強。全年有1104個集體和2110名個人受到省級以上表彰,湧現出白傑、阿合買提·益銘等壹批公正執法為民的先進典型。

(2)加強領導班子和紀律建設。堅持把領導班子建設作為重中之重,進壹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實行政治輪訓制度,培訓各級領導幹部18000多人。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和述職述廉制度,加強對“六個嚴禁”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巡視7家省級醫院領導班子,21家省級醫院開展下級醫院巡視。結合換屆選舉,黨委配合檢察機關領導班子遴選,與662名檢察官進行了異地交流。加強檢察官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試行檢察監督制度,完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厲查處違紀違法檢察官273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27人。

(3)促進隊伍職業化。認真貫徹檢察官法,嚴格檢察官職業準入,普遍實行新聘人員統招,依法從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中遴選檢察官,繼續完善和落實檢察官遴選制度。以執法辦案壹線領導幹部和檢察官為重點,加強規範化分類培訓,廣泛開展在職培訓,培訓偵查監督、公訴、職務犯罪偵查等部門業務骨幹2.7萬余人。加強西部地區檢察官本科教育,組織東中部檢察機關支援西部地區檢察教育培訓,最高人民檢察院為西藏、新疆等少數民族地區培訓了500多名專業骨幹。

(四)繼續抓好基層檢察院建設。堅持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以基層為重點,實施《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綱要》,深入開展先進檢察院創建活動,評選表彰200個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堅持上級檢察院領導聯系基層的制度,努力為基層辦實事。最高人民檢察院爭取有關部門支持,聯合出臺緩解西部和貧困地區基層檢察院檢察官不足的意見,為基層檢察院補充了部分人員編制。28個省級檢察院會同財政部門出臺了縣級檢察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進壹步完善了基層經費保障機制。

各位代表,過去壹年檢察工作取得的成績,是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在人大、政府、CPPCC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支持下取得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檢察官法實施情況檢查,審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規範執法專項整治工作的報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通過聽取專題報告、組織代表視察等方式,加強對檢察工作的監督。各級人大代表和CPPCC委員對檢察工作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其中NPC代表建議71件,政協建議8件。各級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壹步加強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為檢察機關解決了許多困難和問題。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檢察工作與黨和人民的要求還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法律監督職能沒有充分發揮。監督意識不強、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問題在壹些地方仍然存在,壹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司法不公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監督和糾正。第二,法律監督能力不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壹些檢察官執法水平不高,執法方法簡單,不註重化解與案件相關的矛盾,不善於做群眾工作,影響了執法效果。第三,執法不嚴不規範的問題仍然存在。有的不嚴格執行法律和辦案制度,不註意依法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的受利益驅使,非法扣押、凍結、處理涉案款物。四是檢察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需要進壹步加強。壹些檢察官執法為民意識淡薄,執法不文明、不公正,有的甚至違法受賄、枉法裁判。個別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造成惡劣影響。此外,壹些地方檢察院辦案能力不強,中西部地區和貧困地區檢察院經費短缺問題依然突出。針對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要進壹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領導和協調,認真加以解決。

四、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好2007年檢察工作。

在新的壹年裏,全國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本屆人大會議精神,堅持“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壹)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公平正義。堅持把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作為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基本途徑,推動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責,堅決打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履行查辦職務犯罪職責,堅決查辦大案要案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依法履行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職責,加強對民事審判、行政訴訟和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堅決監督糾正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的問題,有效防止冤假錯案。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堅決打擊侵犯人權犯罪,依法維護軍人家屬、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維護農民工、婦女兒童和殘疾人合法權益,維護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努力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改進執法方式,全面推行不批捕不起訴答疑說理制度,把化解糾紛、化解矛盾、促進和諧融入執法辦案全過程。

(二)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和諧因素。寬嚴相濟是我國壹項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更具有現實意義。最近,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關於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幹意見》。檢察機關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做到寬嚴相濟,使執法活動既有利於震懾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又有利於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在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犯罪的同時,對情節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從寬,能挽救的盡量挽救,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采取適合其身心特點的辦案方式,配合家長和學校加強幫教。積極推進有利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機制,落實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機制,完善業務工作評價體系。加強調研和宏觀指導,把握政策界限和執法標準,確保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正確適用。

(3)加強檢察機關自身建設,提高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的水平。按照中央關於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進壹步加大檢察改革的組織實施力度,著力建立健全司法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監督機制,完善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規範化、法制化。深化執法活動規範化建設,構建嚴格的執法規範體系,推進檢察業務、隊伍、信息化“三位壹體”機制建設,提高執法規範化水平。堅持不懈地抓好檢察隊伍建設。繼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進壹步端正執法思想,切實解決隊伍和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加強領導幹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建設,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壹把手”的監督。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法官法和檢察官法執法檢查報告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教育培訓,提高檢察隊伍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堅持嚴格審查,嚴肅查處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確保司法公正,維護司法廉潔。

(四)自覺接受各級人大、CPPCC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認真貫徹監督法,進壹步完善檢察機關接受NPC及其常委會監督的工作機制,嚴格執行向NPC常委會作專項工作報告和接受NPC常委會執法檢查制度。自覺接受CPPCC的民主監督、群眾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認真聽取NPC代表、CPPCC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使檢察工作更好地反映群眾的意願和要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壹年裏,全國檢察機關要在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