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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教育教師的工作內容

1.教育總監在學校主管(股東監事)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安排和組織校園的日常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教學培訓工作計劃,及時總結和落實各項教學計劃的完成情況,達到明確的目標和具體的任務。

二是要學會精通教學管理,熟悉各年級現行教材版本,根據教學培養計劃和每個學生的需求實施教學任務。

三、熟悉每個專/兼職老師的教學能力和教學風格,熟悉每個學生的學科弱點和性格習慣,有針對性的結對教學。

四、認真聽取和收集教師反映的情況,分析和總結教學中的各種問題,指導教師做好學生管理和教學培訓工作。

五、在日常課程安排過程中,必須準確、及時、提前通知師生雙方。如有變動,應先調整課程再實施,不得浪費教學資源。

六、做好專任教師晉升、評價等方面的考核材料,並提出意見。

七、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教師等各方面的業務會議,總結和推動教學培訓工作。

八、收集、整理有關教學的各種資料,分類歸檔,並向校監(股東監事)提出合理化建議。

九、做好學生之間定期或不定期的溝通,重點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及時與家長溝通學生培養和輔導的狀況。

十、檢查教師教學的實際情況,定期檢查教案、講稿、教研筆記,考核教師的教學和培訓工作。

十壹、組織教育研究活動、調研等。,組織教師參加教育公司的業務培訓。

十二、開展師徒活動,有計劃地培養新教師。

十三、做好培訓品牌宣傳、招生和效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