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閩建甲[2012]7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變更全國工程造價人員職業印章的通知》(閩建韓斝[2012]5號)、《省建設幹部培訓中心關於開展全國建設工程造價人員(福建)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閩建培[206542 現就2012年開展全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人員繼續教育認證工作,更換造價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和專業印章事宜通知如下。
壹.與會者
(壹)凡在我省受聘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工程師,除年滿60周歲(計算至2012、12、31)並已取得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者自行失效,其余人員均不得參加驗證。
(2)資格證書編號以閩07開頭的造價工程師,經審核合格後,換發新的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註冊造價工程師,其所持有的舊的造價工程師專用章應當更換為新的造價工程師專用章。有多個專業的,每個專業應刻壹個專業印章。
二、處理程序
(壹)申請驗證。造價工程師填寫《2012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驗證換證申請表》(詳見附件1),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由所在單位統壹向當地造價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2)繼續教育、培訓和考試。造價工程師應按規定時間參加當地造價管理機構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並通過網上考試(繼續教育的安排另行通知)。
(3)辦理驗證手續,領取證章。造價工程師憑打印的繼續教育網上考試合格證書,在規定時間內到工作單位所屬的造價管理機構辦理2012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驗證手續,換證換章的造價工程師還將獲得新的證章。
第三,成本
(1)2012年,全省建設工程造價人員繼續教育費用為170元(其中:繼續教育培訓費:120元,網上考試費:20元,資料費:30元);造價工程師專業印章委托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統壹辦理,代理費60元/枚。
(2)以上費用由各區市造價管理機構在申請註冊時收取,發票在造價工程師辦理驗證手續並領取證章時統壹發放。
四。其他事項
(1)為保證造價工程師工作印章上的工作單位名稱與企業資質(執業)印章上的工作單位名稱壹致,申請人必須在2012《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驗證換證申請表》工作單位欄填寫總公司名稱,不填寫分公司名稱,加蓋總公司印章。對有分支機構的企業,由總公司統壹辦理證章的驗證和更換。
(二)申請人歷次年度驗證手續不全的,暫不受理其繼續教育驗證和更換證章的申請。
(三)各設區市造價站填寫《2012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驗證及換證申請匯總表》(詳見附件2),於以下日期前連同申請表壹並報送至省造價管理站。匯總表按“工作單位”排序,申請表按匯總表上的序號排序,電子文檔發郵件至fjzj123 @ 126.com .
莆田、南平、平潭綜合實驗區:2012 5月15。
三明、龍巖、漳州:5月31,2012
其他區市:2012 6月15。
附件1: 2012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驗證換證申請表
附件2:2012年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驗證及換證申請匯總表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