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紀歐洲首次使用“藝術”壹詞時,藝術泛指具有審美意義的活動及其產品,如繪畫、雕塑、建築、文學、音樂、舞蹈等。
也有學者認為“藝術”壹詞應該在18世紀中葉正式出現。18世紀工業革命後,美術的範圍日益擴大,包括繪畫、雕塑、工藝美術、建築藝術等。在東方,還涉及書法和篆刻。
這個詞在五四前後開始在中國廣泛使用。近幾十年來,歐美國家已經不怎麽用“藝術”這個詞了,經常稱之為“藝術”。
藝術是以材料為媒介,創造占有壹定平面或三維空間的相當靜態的藝術形象的藝術。壹種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社會意識形態,也是壹種生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