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想要哪種保險?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目前大部分企業都為員工繳納保險,即五險壹金。第壹種是養老保險,單位給交大,個人只交壹小部分。所以如果有單位付費的話更劃算。如果單位不發工資,可以按自由職業者處理。
現在國家出臺了針對農村人口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我打算為父母做這件事。
國務院關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開始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壹.基本原則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壹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與農民意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全國65,438+00%的縣(市、區、旗)。之後,試點將逐步擴大到全國實施,到2020年基本實現農村適齡居民全覆蓋。
第三,保險範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自願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農保。
第四,籌集資金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組成。
(1)個人繳費。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目前繳費標準定為每年100元,分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繳費檔次。參保人自己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根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員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福利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員提供資金支持。
(3)政府補貼。政府全額支付符合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其中中央財政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貼,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貼。
當地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繳納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福利組織和個人對參保人員的補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員的補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目前個人賬戶存儲的金額每年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壹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六,養老金福利
養老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於繳費時間較長的農村居民,可以適當增加基礎養老金,增加和增加的部分資金由地方財政支付。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被保險人死亡時,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但政府補貼除外;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員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戶籍老年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可以不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繳納保險費;年齡小於15的,按年繳費,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齡在15以上的,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低於15。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繳費時間長就多繳費。具體辦法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制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照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的擴大和推開,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X.資金監管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審計制度,對基金籌集、轉移和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定期公開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挪用資金,確保資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範圍內公示本村參保人員繳費資格和待遇領取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XI。處理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繳費和待遇情況,建立保險檔案,並長期妥善保管;建立全國統壹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共享信息資源;要大力推廣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刷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參保信息。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試點地區要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支出。
十二。相關系統的鏈接
已經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個人賬戶完整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的地區,要妥善處理養老保險基金債權,做好與新的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新農保、年滿60周歲並已領取新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員,均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養老保險、未滿60周歲、未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應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繳費標準繼續繳費,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做好新農保制度與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待、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銜接。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相關政策,督促檢查政策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壹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試點地區也應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的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措施和試點實施方案。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認真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試點縣(市、區、旗)試點實施方案經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
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這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要舉措。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壹項重要的基礎性工程。實現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睦,增加農民收入,也是壹項重要的惠民政策。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大意義、基本方針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註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方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做好試點工作。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