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價模式
按照營利性或非營利性登記,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收費政策。
(壹)非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學歷教育收費由政府制定,由學校根據辦學成本、辦學質量、社會需求等因素確定,報省物價部門會同省教育廳核定,其中中外合作辦學收費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二)非營利性民辦連鎖商店普通中小學學歷教育收費標準由政府制定,學校根據辦學成本、辦學質量、社會需求等因素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報所在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三)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取學歷教育費用,收費標準由民辦學校自主確定,向學生和社會公示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