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需要提交的信息
1.去學校所在地教育局領取《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表》。申請表必須提供發起人的相關資質、學歷學位證書等。)經審查批準後,方可發放開工許可證。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登記(驗資證明、經營場所等)。);
3.辦理稅務登記。至於費用,至少要有10萬元註冊資金(以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評估為準)。
4.申請正式設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準備報告。說明籌建的基本情況、投資金額和目前辦學的基本條件。
(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章程。
章程:①學校名稱、地址;
(二)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和形式;
③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和性質;
(四)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的產生辦法、人員組成、任期和議事規則;
⑤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投資者是否要求合理的回報;
⑦學校本身終止的原因;
⑧修改章程的程序。
(四)擬任負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簡歷,並附2年以上學歷證明。
(5)擬聘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和工作人員的聘任應有聘任合同,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擬任會計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土地使用權、學校產權、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9)校址證明。
(10)教學儀器設備清單。舉辦者有自有投資辦學的,應當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具備辦學條件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無需編制。
4、工作人員檢查。
5.審批完成後,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書面答復。如果批準設立,將頒發辦學許可證。
註:提交籌建申請的時限為30天,正式申請的時限為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