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大學生在杭州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其中,涉及最多的是各種稅費優惠政策。如何才能充分利用《意見》中的政策,更好地幫助畢業生和大學生創業?浙江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以下簡稱浙大科技園)投融資管理部、技術轉移部邵部長為您解讀各項稅費相關政策。浙江大學科技園創建於2001。目前,已有數十名浙大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後在浙大科技園自主創業,創辦企業40余家,其中大部分企業發展勢頭良好。2005年以後畢業的大學生可以享受該政策建議。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和大學生畢業後五年內(畢業時間為2005年及以後)在杭州市區範圍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可享受意見中的優惠政策:從事當年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非禁止類、非限制類發展項目;大學生在杭州創業,必須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於註冊資本的30%。也就是說,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的大學生來杭,在杭創業,無論是本地學生還是外地學生,都是壹視同仁,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更讓大學生興奮的是,《意見》將現有創業資助政策的適用範圍從研究生擴大到大學生在杭州孵化轉化的創業項目,讓大學生也能享受到資助政策。如果免費創業資助額度提高到20萬元,則免費創業資助額度由原來的最高65438+萬元提高到20萬元。同時,簡化風險投資的分配流程,將首次分配的比例從20%提高到70%,剩余部分在首次分配通過審核或審核後進行分配。同時要求市級創投文件下發後1個月內區級配套資金到位。同時,入駐大學生創業園的企業還將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兩年50平方米以內的免費住房,在大學生創業園外租房的企業還將獲得當地財政兩年的房租補貼。關於大學生創業註冊資本,意見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和依法設立的行政許可另有規定外,企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降低至3萬元;鼓勵大學生以知識產權、實物、科技成果等可評估資產作價出資;允許大學生以股權質押融資創業。在軟件企業先“收”稅費再“退”稅費方面,也有很多針對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根據意見,對新創辦的大學生軟件制造企業,允許從獲利年度起,第壹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軟件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自己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2065,438+00前按65,438+0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用於企業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件企業,享受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邵部長認為,軟件企業免稅力度大,導向明顯,鼓勵大學生創辦此類企業。前兩年免費,第三年到第五年減半,也就是只征收12.5%的企業所得稅。可以扣除公司的工資和培訓費用,鼓勵公司多組織培訓。2010之前,相當於國家先收17%的增值稅,再把14%返還給企業,相當於只收3%的增值稅。很多稅收優惠政策都需要企業主動申請意見。對高新技術企業,經確認後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從新辦之日起1至3年內,報當地稅務機關批準,可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水利建設專項基金;科技創新企業按規定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水利建設基金確有困難的,按照稅收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可以減免。邵部長提醒,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壹般由科技主管部門確定。企業可能需要向企業所在地的地稅部門申請,地稅部門有權限就批給妳,沒有權限就上壹級審批。與高新技術企業類似,需要認定的優惠待遇可能需要企業主動申請並獲得認定。同樣,對於技術交易型企業,意見中規定,大學生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及相關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收入,每壹納稅年度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邵部長提醒,在免稅之前,大學生企業要到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進行認定登記,然後才能拿到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