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辭職會產生以下後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解除。勞動者未經用人單位同意或者未與用人單位協商而離職,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