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黨務、政務、紀檢、監察、人事、安全、後勤、資產管理等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綜合協調。
2.負責市局各項指示的傳達和落實。
3、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總支和主任辦公會議及其召集的會議的組織和安排,並做好記錄。
4.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黨總支和領導班子決議、決定的執行、監督和檢查。
5.負責黨員管理和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
6.負責廉政勤政的日常工作。
7、負責理論宣傳工作。
8、負責起草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各類文件、紀要和簡報。
9.負責起草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各項工作計劃、安排、方案、總結、報告和經驗材料。
10,負責公文收發,傳閱,對外聯絡。
11,負責各類文件、檔案的歸檔。
12,負責人事、勞動、工資、勞保福利、職工教育、職稱評定等日常事務工作。
13,負責大廈二、三、四層及自有房產的安保等日常常規工作。
14,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公用品和生活物資的采購、保管和發放。
15,負責固定資產的申報、購置、維護、運營和管理。
16,負責執行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規劃和財務科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發展規劃和財務管理。
2.負責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
3、負責聯系和協調財政、稅務等職能部門及相關金融機構。
4、負責起草和研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各種分配方案。
5、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經濟活動的成本核算。
6、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資產的入賬和清理。
7.負責各種會計憑證的歸檔。
8、負責定期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報告財務收支和經濟運行情況。
9、負責各類資質證書、國有資產產權證書的年檢。
10,負責執行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交易管理壹科
1,負責市房產交易中心所轄房產的存量房產、房屋拆遷重建、企業改制等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政策。
3.負責按規定程序完成股室等交易審核程序。
4、負責及時準確征收國家稅費。
5.負責存量房等交易管理的研究、總結和改進。
6.負責交易管理的軟環境建設。
7、負責落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交易管理二科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所轄商品房交易的行政管理,以及預售商品房的備案和土地使用稅的征收。
2.負責工作範圍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政策的貫徹實施。
3、負責按照規定程序完成商品房等交易。
4、負責及時準確征收國家稅費。
5、負責商品房等交易管理的研究、總結和改進。
6.負責交易管理的軟環境建設。
7、負責落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市場流通部分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地產市場的運營管理。
2、負責收集房地產市場信息,組織全市房地產展覽活動。
3、負責組織房地產拍賣活動。
4、負責全市跨地區房屋使用權交換業務。
5.負責整合市場資源,進行房地產市場調研,分析市場趨勢,發布市場行情。
6.負責本市場的宣傳,在房地產交易大樓內宣傳市場功能和市場信息。
7、負責落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法律監督科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法律監督。
2、負責貫徹執行房地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3、負責制定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規章制度,明確各部門的職責,並監督實施。
4、負責組織各種法律知識的培訓和學習。
5、負責定期抽查業務工作,並督促其依法開展。
6、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經濟合同的審查。
7、負責行政處罰的實施。
8、負責實施行政過錯責任追究。
9、負責行政投訴、糾紛調解和行政訴訟。
10,負責司法救助的監督執行。
11,負責執行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⑺信息技術科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信息化和檔案管理。
2、負責制定信息化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計算機應用系統的開發和研究工作。
4、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信息、多媒體、通訊設備的維護、管理和利用。
5、負責信息知識的培訓和學習。
6、負責各種資料的歸檔。
7、負責檔案的正常使用。
8、負責各種數據的統計和上報。
9、負責落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