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不了他的作文1。我在幼兒園的時候遇到壹篇關於朋友的好作文。如果妳有機會見到他,我想妳會忍不住說,嘿!這不是大頭兒子嗎!沒錯,他是我的好朋友,大頭梅德揚。
梅德揚不僅有壹個大大的腦袋,還有壹雙像女孩壹樣水汪汪的大眼睛。他對每個同學都很友好,尤其是對我。每次排隊打遊戲,他總喜歡和我作伴;總是給我看任何有趣的玩具;但我最忘不了的是他美妙的小提琴聲。
我記得高壹的暑假。好久沒壹起玩了,就去看他了。壹進門就聽到美妙的鋼琴聲。琴聲有時像大海,波濤洶湧;時而如明月,祥和寧靜;有時它像壹條小溪,平穩起伏;壹串串音符,像壹幅畫卷,讓人心曠神怡,忘卻壹切煩惱,取而代之的是美好的享受。直到今天,鋼琴的聲音壹直縈繞在我的耳邊。所以,我壹直沒有忘記他——梅德揚。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國慶假期,我只是去琴行學琴,回家練琴,每天兩點壹線來回奔波。有壹天,在去琴行的路上,我看到壹個60多歲的老人在街上閑逛。
他——穿著壹件寬松的白襯衫,壹副黑框眼鏡,壹條黑色休閑短褲,外加壹雙棕色皮鞋,背著壹個裝滿垃圾的白色袋子在街上走著。
第壹天遇到這個老人,我壹開始以為他是清潔工,就沒理他,繼續我的路。後來我看到他沒有穿那件橘黃色的馬甲,周圍有很多人壹邊捂著鼻子,壹邊用厭惡的眼神看著這個白發老人。我忍不住看著他,同情他。
上完鋼琴課回家,路過這條街的時候,老人不知道去了哪裏,街上幾乎沒有垃圾。
下午在家練琴寫手抄報的時候,壹直在想老人,以至於總是彈錯琴,寫錯手抄報。
第二天,當我再次經過這條街時,老人正站在街中間,試圖撿起垃圾。突然,壹個陌生人跑了過來。老人似乎很驚訝,他們談論了這件事。我聽了兩句,陌生男子說:“爸爸!請不要在這裏撿垃圾,我們家有錢!為什麽要和這個清潔工混在壹起!”“我沒有。”原來這老頭不是清潔工!
爺爺的付出讓我終生難忘!我忘不了他!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3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各種膚色的人。有名滿天下的老板,有勇於做好事的警察,有對我們無微不至的老師,等等。也許妳忘不了這些人,但我敬佩的人是他。
他有壹雙明亮的大眼睛,濃密的眉毛和像月亮壹樣的耳朵。他的黑發像壹個小刺球。他太酷了。
雖然他看起來是個普通人,但他的廚藝令人驚嘆。
有壹次,我和他去天風家玩。天鳳看到我們,連說歡迎。我們玩了壹會兒,肚子就開始玩《空城計》了。我問天鳳:“天鳳,妳家裏有吃的嗎?”我好餓。天鳳說:“我也餓了,但是我爸爸媽媽今天不在家。”。廚房裏只剩下壹些盤子了。他站起來大聲說:“讓我給妳做壹頓美味的飯菜,好嗎?”好吧!我和天鳳高興地回答,只見他走進廚房,拿起電飯鍋,以嫻熟的技術淘米。然後他拿出壹塊肉,用壹把精致的刀切下來。每壹塊肉都非常均勻。然後他拿出兩個雞蛋,在雞蛋邊緣打了十幾下,把蛋黃和蛋白分開。然後,他拿起鏟子和鍋,把雞蛋和肉放在下面,點上火,把雞蛋和肉炒壹下,加油...沒多久,壹張讓人垂涎三尺的桌子就完成了。我和天峰壹起吃的。
他是壹個廚藝精湛的人,他就是我的朋友——林。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他的臉圓圓的,小胳膊上有很多像小蟲子壹樣的又黑又長的手毛。他壹年到頭都背著壹個包。
他有兩個外號,壹個是金剛狼,壹個是守護神。妳為什麽這麽叫他?因為我們班有壹個搗蛋鬼,班裏每次“戰爭”都是他引起的,其他同學和搗蛋鬼pk都是“有去無回”。但是守護神和搗蛋鬼PK的時候,說不定誰贏了。因為有壹次他們兩個展開了“妳死我活的鬥爭”,鬧事者用了他的壹個致命技能,其中壹個很簡單,連小孩子都能橫踢,但是殺傷力還是很高的。守護神壹跳躲過了他的殺人技能。守護神應聲回敬了他的殺手鐧之壹“南拳”。鬧事者“啊”的壹聲倒在了地上。這場“生死決鬥”見證了壹個真正的王者,所以我們不怕被搗亂者欺負。
記得有壹次元旦晚會,我和他還有兩個男同學壹起表演跆拳道。我們在練習的時候,他會做壹些搞笑的動作逗我們笑,但是認真起來就完全不壹樣了,每個動作都很有力度。
大家能猜到他是誰嗎?他是我們班的賴。雖然他已經轉學了,但我不會忘記他。唉!不壹樣的時候真的很容易看出來!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清晨,天上的雲密密麻麻地團在壹起,構成了我的思緒。我用手摸了摸那片葉子,卻不知道眼淚已經落下,他的身影又浮現在我的腦海裏。
回憶湧上心頭,反映出我和他童年的樂趣...
“餵,妳看!”他興奮地大叫,我回頭壹看,他變成了壹個小泥人,栩栩如生。比我大兩歲的他好像比我還幼稚,玩遊戲,什麽都懂。我真羨慕他!我們沿著小路,準備去溪邊玩。
“華”是什麽聲音?他沖了上去,只看到了河面上的波紋,他的眼睛移到了中心。我喊了壹聲,“老鼠”,它在水裏亂撲騰,水花四濺。他皺了皺眉頭,抓起壹片寬大的樹葉,踏進水裏,彎下腰,輕輕地把老鼠抱上岸。等了壹會兒,我只是靜靜地站著,那不是老鼠嗎?我為什麽要保存它?心裏好像有壹個浪,他那壹瞬間的背影深深的印在心裏。
但是,現在還能看到嗎?我曾經試著去小溪邊尋找他的身影,因為妳教我平等的對待生物,我壹直記得他的樣子。
這條小溪年復壹年地流淌著。抱著闊葉,我忘不了他。
我忘不了,他那張慈祥的臉是那麽親切,那麽熟悉。他寬闊的肩膀上總是扛著壹把鐮刀,黑色的毛皮大衣是那麽的溫暖。他粗糙有力的手緊緊握住我纖弱的小手。他是我的祖父。
我拍了這張照片,還有我爺爺生前最愛穿的那件大衣,也就是照片裏的那件大衣。我很少會有異想天開的時刻,但我會情不自禁地想象,如果有壹天爺爺突然醒來,和我壹起玩快樂的遊戲,我的眼淚會壹顆壹顆地滴落在爺爺的照片上,勾起我和爺爺的回憶。
有壹次去爺爺家玩。我爺爺是農民,我媽壹家人都出去出差了。於是我爺爺帶我去地裏,壹邊幹活壹邊看著我。眼神好親切,我在田裏玩。突然下起了傾盆大雨。爺爺趕緊脫下外套披在我背上,給我披上,拿著鐮刀跑回家。我看到我爺爺的頭發是濕的,雨水從他的頭發落到他的身上。我眼中的“金豆豆”壹滴壹滴地落在我爺爺身上。回到家,我壹點都沒濕,爺爺的濕水都往下流了。
爺爺,妳的身體在土地裏,但妳的靈魂卻飛到了天堂。我永遠不會忘記妳。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在我心目中,記憶最深的是我的爺爺。他很棒。為什麽說他好?通過這兩件事妳就知道了。
周六,我出去玩,帶了壹雙鞋。因為這雙鞋已經穿破了!我走到壹家商店,看見壹位老人。老人說:“小朋友,妳應該是來修鞋的吧?”我點點頭。我把我的鞋子給了他。我只想拿到錢。我的錢包在哪裏?妳不會把它留在家裏,是嗎?我趕緊對爺爺說:“妳在這裏呆壹會兒,我去拿錢。”爺爺說:“好,妳去拿!”我壹到家,就尋找我的錢包。我找了又找,但始終沒有找到。突然,我想到錢是放在我的鞋子裏的。我想:“爺爺不會吃我的錢吧?”我趕緊回到原來的店,老爺爺說:“小朋友,妳剛才不是拿錢賠了嗎?”之後爺爺把錢包給了我。我二話沒說,趕緊打開數了數。壹點也不差,我給了他10元。爺爺說:“給妳。我不需要這麽多。做生意我得老老實實。”爺爺把我的錢拿回來了,我臨走前看著他慈祥的臉,讓我受益終生。
聽著,我忘不了他。他讓我知道,人要像爺爺壹樣做事——誠實。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我忘不了那個人,他是多麽優秀的人民教師啊。
我不能忘記我們敬愛的楊老師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裏,我永遠不會忘記楊老師。雖然楊老師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但是他對我很重要因為只要是我看不懂的題目,他都會認真的教我。有壹次我考得不好,楊老師鼓勵我。不要灰心。相信妳下次會考得很好,壹分努力,壹分收獲。楊小姐的頭發是黑色的,她有壹個大鼻子。當她笑的時候,她的嘴像壹個香蕉,她的耳朵很大。她還戴著這副眼鏡,這使她看起來像個學者。楊小姐中等身材。
妳知道嗎?妳知道嗎?為什麽我腦海裏忘不了楊老師?因為我們即將畢業,我沒有太多的時間和楊老師壹起上課,所以我們要珍惜這短暫的時間。因為6月18日,我們將離開校園,離開楊老師,進入初中的新學校。新同學,老師,楊老師這麽多年壹直要求我們讀書,楊老師培養了我這麽多年。我只能考出成績來報答妳。我想說謝謝妳!
楊老師,妳是我心中最好的老師!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9人生匆匆。大海裏總有壹些人,是妳這輩子都忘不了的。也許他和妳只見過壹次面,也許他是妳最親近的人。而我要寫的,是我那位只見過壹面的善良大叔。
時間過去了很久,時間已經忘記了,但我永遠不會忘記他的樣子。
那年冬天,我凍得搓著手,公交車來了。我上了車,從口袋裏掏出兩元錢。司機冷冷地說:“陽江到長沙,三元。”我楞了壹下,兜裏沒錢了。我用乞求的眼神看著車上的乘客,他們看起來都無動於衷。我絕望了。雖然車裏有暖氣,但我仍然覺得自己像是在玄冰裏。這時,壹個穿黑西裝打紅領帶的大叔走過來,幫我丟下壹塊錢。他是壹名白領。雖然他穿著黑色衣服,但在黑暗中看起來像個天使。我臉紅了,對他說:“謝謝。”大叔笑了笑,沒說話。
從奶奶辦公室回來,我又踏上了公交車。那個叔叔碰巧還在,可能下班了。我趕緊從兜裏掏出壹塊錢,走到叔叔面前說:“叔叔會還給妳的。”大叔笑著說:“不,不要太在意壹元錢的小事。”我從他的微笑中感到溫暖。到站了,我下了公共汽車。
謝謝叔叔我不知道,叔叔我忘不了。雖然我不知道叔叔的名字,但我還是想真誠地對他說:“謝謝妳,叔叔我忘不了。”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10。從我上幼兒園開始,他就壹直跟著我學習。他有壹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和壹個像葡萄壹樣大的鼻子。他嘴唇很薄,個子不高。我不能忘記他的原因是他非常善良,愛幫助別人。?
記得有壹次,我和他去打籃球。我們在單挑。只是這壹次,他發第壹個球,壹只手緊緊地拍著球,壹路順風跑去,而且速度很快,我根本攔不住他。我只好追他,追,追,追,突然“啊”的壹聲大叫。我的膝蓋跪在地上,雙手摩擦著籃球場。這時,我發現我的腳已經被擦破了皮,鮮紅的血正從我的傷口裏流出來。我疼得他看了看我的傷口,很認真地對我說:“別緊張,我馬上帶妳去校醫室!”
我皺著眉頭說:“好。”於是他艱難地把我扶到校醫辦公室,壹路安慰我說:“沒事的,只是破皮而已。”過了壹會兒,我去了校醫辦公室。醫生看了看,平靜地說:“別緊張,擦點紅藥水就好了!”擦完藥,他扶我出教室休息,讓我很感動,壹輩子也忘不了!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11。從我上幼兒園開始,他就壹直跟著我學習。他有壹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和壹個像葡萄壹樣大的鼻子。他嘴唇很薄,個子不高。我不能忘記他的原因是他非常善良,愛幫助別人。
記得有壹次,我和他去打籃球。我們在單挑。只是這壹次,他發第壹個球,壹只手緊緊地拍著球,壹路順風跑去,而且速度很快,我根本攔不住他。我只好追他,追,追,追,突然“啊”的壹聲大叫。我的膝蓋跪在地上,雙手摩擦著籃球場。這時,我發現我的腳已經被擦破了皮,鮮紅的血正從我的傷口裏流出來。我疼得他看了看我的傷口,很認真地對我說:“別緊張,我馬上帶妳去校醫室!”我皺著眉頭說:“好。”於是他艱難地把我扶到校醫辦公室,壹路安慰我說:“沒事的,只是破皮而已。”過了壹會兒,我去了校醫辦公室。醫生看了看,平靜地說:“別緊張,擦點紅藥水就好了!”擦完藥,他扶我出教室休息,讓我很感動,壹輩子也忘不了!
他是如此善良和樂於助人!我以後會向他學習,做壹個善良、樂於助人的人。
忘不了他的作文12每個人的心裏總會有壹個難忘的人。讓我們敞開心扉,壹起講述他的故事!
他已經60多歲了,但身體仍然很強壯,像個強壯的小夥子。他的生活很簡單。他總是穿著壹件白襯衫和壹條黑褲子。他的衣服沒有圖案,非常過時。他就是——夏老師。第壹次見他,是清華優才培訓班老師開的壹次戶外聚會課。當時我們在青年文化廣場旁邊的珠寶店門口遇到了他。他用壹支大鋼筆在地上寫字。全班都被那支大鋼筆驚呆了,走進來。哇!好大的筆啊!幾乎和我壹樣高!老師和夏先生聊了壹會兒,夏先生普通話說得不太好,我就湊過來聊。從夏先生的口中,我得知他已經寫了十幾年的書法。除了刮風下雨的時候不能在地板上練字,夏先生每天都在長江邊的地板上練字,夏先生還為我們寫下了“賢德載物”這個成語。這些話幹凈有力。老師告訴我們,那支筆實際上不是毛筆,而是壹支有海綿筆尖和塑料管的筆。筆尖又圓又直,可見夏老師的用心。
而且因為是在地板上練的,所以寫字用的不是墨水而是水。也許夏先生在別人眼裏只是壹個不會說普通話的老伯伯,但在我眼裏,他是老師,是堅持和毅力的代表。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13。記憶像壹片花瓣,飄來飄去,飄向故鄉。
“奶奶,我來看妳了!”我興高采烈地跑進房子。我奶奶年紀大了,耳朵有點不好用,但只要壹聽說我回來了,她就會立刻振作起來,飛快地從床上跳起來,笑著說:“餵,來個銀耳蓮子湯怎麽樣?”我想拒絕苦澀的蓮子,又不忍心拒絕奶奶的好意,就點了點頭。說完,奶奶走進了廚房。不壹會兒,壹陣香味從廚房傳來。
“來!”隨著白煙,奶奶出來了,就像壹個仙女踩在白霧裏。奶奶把盛著銀耳蓮子湯的瓷碗放在桌子上。
聞著香味,我忍不住拿起勺子大口吃了起來,但出乎意料的是,蓮子沒有以前那麽苦了。我好奇地問奶奶,她笑著親切地說:“我把蓮子裏的蓮子心都摘下來了!”就等妳來了。”那壹刻,我突然哽咽了。
看看奶奶粗糙的手,再看看碗裏潔白的銀耳蓮子。壹滴眼淚從我的臉頰滑落,流進了銀耳蓮子湯。
看到這銀耳蓮子湯,蓮子像剛出生的孩子壹樣躺在銀耳船裏,裏面蘊含著奶奶對我深深的愛。奶奶,我永遠不會忘記妳!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14。我最佩服的人是壹個不知道名字的大叔。每當我想起他,我就有壹種說不出的溫暖。
那是壹個漆黑的夜晚,我匆匆走在空蕩蕩的街道上。夜已經很深了,這條漆黑的路顯得格外陰森可怕。旁邊的巨大建築就像可怕的怪物,隨時準備吃掉我。突然,我感覺腳下壹滑,然後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壹種強烈的感覺向我襲來,那就是疼痛。我當時真的很想有人來幫我壹把。當時周圍壹片寂靜,我沒有發現有人從遠處經過。近了近了,壹個傾斜的影子正向我走來。啊,但是他是壹個殘疾人。突然覺得希望落空了。他能幫我嗎?畢竟他連路都走不穩。正想著,他二話沒說就過來用拐杖把我扶了起來。那壹刻,我覺得他的手是世界上最溫暖的。跌跌撞撞地離開,消失在夜色中。我甚至不記得他的長相,只記得他是個中等身材,頭發剪得很整齊的男人。我仍然記得他那堅硬但強壯的身影。
我忘不了他的作文15“擡起頭來看,我發現這是月光,再次下沈回來,我突然想起了家。”我第壹次從壹本語文書上認識李白,是因為這首詩。李白是世人眼中的“詩仙”。他慷慨大方,不拘小節。隨著對他的深入了解,我發現了李白更豐富的壹面。
“飛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每次讀這首詩,我都仿佛跟著李白到了廬山,看到了瀑布奔流而下的美景。李白是壹個喜歡遊山玩水的詩人,壹生都在名山大川中徘徊。就這樣,熱愛自由,不落紅塵的李白讓我羨慕不已。
“既然上天給了人才,就讓它被錄用吧!,旋壹千銀子,全部還回來!. "李白愛功名,但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人民。即使面對權勢人物的排擠和刁難,他也不會屈服。但李白的正直也註定了他難以融入朝廷,不得不辭職離開。我被這樣壹個栩栩如生,傲氣十足的李白所鼓舞。
“十步殺壹人,千裏之外。”這是李白《俠客行》裏的壹句詩,很奇怪!李白其實是個俠客。其實李白的劍術很好,被稱為“唐代第壹俠客”。壹個帶著劍周遊世界,能文能武的鋒芒畢露的騎士,我怎能不佩服?
雖然距離唐朝已經幾千年了。通過書籍和銀幕,我認識了李白。無論時間的長河如何流逝,李白的精神永遠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