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
2015年全區各醫療衛生單位計劃公開招聘172名工作人員。其中區級醫療衛生單位92個,區級醫院分院25個,基層醫療單位43個;濱海新城李海鎮衛生院招聘12人。具體招聘計劃見附件1。
報名後合格人數少於或等於招聘職位數的,按合格人數的80%(四舍五入)確定招聘計劃人數,確定的招聘計劃仍與聯合招聘合格人數相等。具體辦法視報名情況另行制定並公布。
二、招聘範圍、對象和條件
(1)招聘範圍和對象
地區醫院的衛生技術崗位:
1、2015、2014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醫學類畢業生,其中2014畢業的護理類畢業生必須具有實踐護士資格。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後出生),具有相應衛生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全日制醫學畢業生。
區級醫療衛生單位非衛生技術崗位:
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後出生),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濱海新城上虞區和李海鎮衛生院基層醫療單位:
1、2015、2014畢業的全日制醫學類畢業生,其中2014畢業的護理類畢業生必須具有實踐護士資格。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2月17日以後出生),具有相應衛生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紹興市上虞區衛生系統和濱海新城李海鎮衛生院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具體招聘範圍和對象請見招聘方案。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 * *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備擬報考職位(專業)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
第三,招聘流程
(1)註冊
1,時間:2015三月10。上午8:30-12:00和下午6:30-16: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表提交後,不允許更改報考誌願。
2.地點:上虞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原上虞市衛生繼續教育學校,關白街路東三棚橋)
3.報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填報壹個誌願,繳納考試費40元。
4.註冊所需的信息:
①2015畢業生:本人身份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推薦表、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壹寸免冠照片1張。
②其他畢業生: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免冠壹寸照片1張。本區衛生系統編外人員報到時還應提交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③報名時,考生須如實、完整地填寫《上虞區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若為他人舉報,須出具考生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及舉報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考試
由區衛生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
1,筆試
①筆試時間:2065438+2005年3月21,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按專業分類,詳見招聘方案。
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準考證可於3月16日上午9: 00至3月20日下午4: 30在上虞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下載。
2.采訪
①面試內容: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細則(試行)》。
②面試比例: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 3的為1: 3,4-8的為1: 2,9-16-25的為1: 1.5。筆試成績、面試入圍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將於筆試結束後7個工作日左右在相關網站公布。面試成績將在面試結束後公布。
3、總分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總分相同的,以學歷最高者排名第壹;學歷不變的,筆試成績高者排名第壹;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先列出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
(三)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為1:1,體檢標準根據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實施的通知》確定。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布7個工作日。
(4)評估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核細則(試行)》,由主管部門牽頭,用人單位實施。
(5)就業
體檢、考核合格後,報考濱海新城區級醫療衛生單位、區級醫院分院、利海鎮衛生院的,按報考單位和崗位進行聘用。報考上虞區基層醫療單位的,按崗位聘用。已經在本區基層醫療單位工作的,由原單位錄用。如遇原單位全員編制和不在本區基層醫療單位工作的人員,擬聘用人員由區衛生局統壹調配,具體調配方案另行制定。
1.7個工作日後擬聘員工無異議的,應在壹周內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協議。
2.2015屆已就業畢業生須於2015年8月5日前將本人檔案轉至上虞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報到。往屆學生檔案於2065438+2005年7月30日前轉出。
3.放棄體檢或被取消入圍資格、擬聘用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在聘用人員名單公布前,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初次聘用期限為三年。新參加工作的畢業生給予壹年試用期,其他員工給予半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後,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初次聘用期滿後,未通過相應資格審查的,不予續簽。
5.受聘於上虞區基層醫療單位的人員服務年限應不少於五年。從除關白街、曹娥街、東關街、崧廈鎮、小月鎮以外的5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及其張震鎮、豐惠鎮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錄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給予學費補償。學費補償標準為本科生4.6萬元,專科生2.6萬元,其中畢業後。
四。其他條款
(壹)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取消聘用資格:
1,有詐騙;
2、面試、體檢、報名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
3.面試成績低於60分;
4.應屆畢業生報到時,不能出具就業崗位相應的畢業證書;
5.不服從安排。
(二)存在《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規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三章第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當年不予錄用。
(3)已與區內外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不能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四)試用期內發現精神病不適合就業,經紹興市醫療衛生單位鑒定後予以辭退的。
聯系電話:0575-82116899。
相關網站:
上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
上虞人才服務中心網: ()
附件下載:
2015紹興市上虞區衛生系統招聘報名註意事項。文件
2015紹興市上虞區衛生系統招聘論文說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