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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廣東省揭陽市揭西縣教師招聘實施細則

2014揭西縣公開招聘教師實施細則

1.揭西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和招聘原則,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確定擬招聘人選200名(其中高中80名,中等職業學校4名,初中40名,小學44名,幼兒園30名,特殊教育2名)。

2.擬招聘的考生分為三屆,從2014年揭西縣高中(含職校)教師招聘表、2014年揭西縣初中教師招聘表和2014年揭西縣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招聘表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3.筆試成績相同,即同類別名相同,以同分考生現場抽簽決定選調順序。

4.遊戲1:幼兒園教師(學前教育和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崗位考生將按照筆試總成績和抽簽方式進行排名,從1開始,由考生逐壹選擇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崗位。(學前教師分為專科和中師考生,分別選擇專科和中師的幼兒園崗位)

5.遊戲二:擬招本科考生按筆試成績和抽簽綜合排名排序,從1職位開始,考生選擇與報考科目壹致的高中(含職校)或初中職位。未選調職位者不得參加小學職位選調。

6.場景三:專升本(非學前教育專業)和本科班無高中(含職校)或初中職位可供選擇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和抽簽的綜合排名,從第1位開始,由考生逐壹選擇小學職位(其中,技術科目考生只能選擇與所報科目壹致的技術職位,非技術科目考生只能選擇非技術職位)。

7.考生選擇職位後必須填寫2014揭西縣公開招聘教師確認表。入選職位的候選人有資格進入下壹階段的招聘。

8.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選調工作,不得由他人代替。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遴選職位,或輪到妳選職位時不選職位的,自動取消資格。

9.不願意按上述方法選擇職位的考生將自動放棄。

10.放棄招聘資格的考生留下的空缺職位,不予延期。

11.本細則解釋權屬於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號碼:

5584067(縣監察局)、5585650(縣人社局)、5518028(縣教育局)

揭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揭西縣教育局

2065438+200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