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均勞動效率:可用人均銷售收入或百元人工成本增加值等指標考核,反映人力資源部門對企業人力資源效率的提高,反映人力資源部門在人員編制壓縮和技能培訓方面的成果。
2.招聘計劃完成情況:可通過招聘計劃完成率、招聘人數或XX崗位招聘人數等指標進行考核。最好根據不同群體制定合理的招聘周期,在周期內完成招聘,提高招聘效率;
3.培訓與訓練:可通過人均培訓時數、培訓計劃達成率、培訓滿意度、核心團隊培訓計劃達成等指標進行考核。不僅要關註培訓做不做,還要關註培訓效果;
4.人員留用:可通過關鍵崗位的在崗率、員工離職率等指標進行考核;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工作通常是例行公事。除非企業想重建薪酬體系或者推行績效體系,只需要從出錯率和投訴率的角度進行考核。
6.勞動關系:可以通過勞動爭議數量或勞動爭議處理指標來考核勞動關系,指導人力資源部門采取措施,盡可能優化員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