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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及退款制度

校外培訓機構的收費和退款制度如下:

充電系統:

1,收取大壹學生整個學習階段的課程費用標準和教材、學習資料的實際價格。

2.轉班學生按實際課時收取學費。

3.學費應在學生賬單的三天內支付。如有延誤:壹周後書面說明並及時提醒,超過兩周老師取消上課核算。

4.收取學費必須統壹開具收據單(註明科目、班級、實際費用、優惠活動等。).)

退款系統:

1.學費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允許跨學年提前收取。學生繳納學費後,退學或提前完成學業的,高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

2.開學前退費,扣學費10%。開學3個月後退還學費,扣除30%。開學後六個月,不回學習。

3.在學生因制度原因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下,學生要求退學並退還費用,學校將退還剩余費用。

4.關於培訓退款,要看雙方在培訓前的約定。如果培訓機構有這個承諾,可以要求退款。培訓是知識傳遞、技能傳遞、標準傳遞、信息傳遞、信念傳遞和管理告誡的有組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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