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原惠州市土地礦產交易中心、原惠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原惠州市產權交易所合並組建。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惠州市整合建立統壹公共* * *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從2016起,將各縣(區)公共* * *資源交易中心整合為市公共* * *資源交易中心分支機構,業務由市場受理。
公共* * *資源交易中心根據市公共* * *資源交易中心的授權,直接管理和辦理相關業務。分支機構領導班子采取“雙重管理”,各分支機構成員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任免,其他的物業管理按現行制度不變。
壹、主要任務
(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府采購的服務、現場管理措施和各項業務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
(二)為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規範的場所、設施和服務,維護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依法開展政府采購、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產權交易等經營活動。
(三)協助有關部門制定行業規範;負責核實交易項目相關手續和市場主體、中介機構資質,按照有關規定選聘中介機構和評估專家。
(四)發布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接受報名,安排交易時間和場地,依法組織交易活動,為公共資源交易各方提供法律手段和政策咨詢服務。
(五)為貿易監管、行政監督等相關機構交易公共資源提供監管平臺,保存交易過程相關資料備查,及時向貿易監管、行政監督部門報告並協助查處現場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六)依法成立項目評審委員會,按照規定組織實施項目評審,並公布評審結果。
(七)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數據的分析、統計和存儲,向有關部門報送統計報表和相關資料,並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政監督部門的業務指導、考核和監督。
(八)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部機構及職責
(1)綜合部
組織協調中心的日常工作;負責文秘、黨務、人事、紀檢、檔案、統計、宣傳、信息發布、計劃生育、保密、工青婦、政務公開、信訪、後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公共資源交易的宣傳和業務培訓;負責任的公眾
* * *統計存儲資源交易數據信息,並向有關部門上報統計報表和相關資料;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的維護和管理,承擔評標專家、供應商和中介機構信用檔案的建設、維護和使用;承擔交易事項交易活動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布和場所安排。
(2)財務部
負責中心資金的預決算和財務費用使用的申報;負責中心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協調;負責中心的日常財務管理。
(3)政府采購部門
負責組織實施市級(含縣、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屬於壹般采購的政府采購項目;負責組織市本級(含縣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集中采購;負責接受采購人的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購項目。
有目的的購買;負責相關供應商的資質審查;承諾接受並協調處理采購當事人的質疑和爭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采購人委托的權限,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或者組織集中采購項目的驗收;負責定期匯總和分析政府采購項目情況;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4)土地和礦業交易部
負責市直及惠城區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公開交易的受理和具體承辦工作;承擔對交易各方資格的驗證;為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的招標、拍賣、掛牌提供場所;土地交易代理、地價評估和信息咨詢。
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服務;收集、整理政策和市場信息,為交易雙方提供信息咨詢服務;負責定期匯總分析土地和礦業權交易情況;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5)?建築工程貿易部
負責市政府、惠城區和仲愷高新開發區範圍內的各類建設工程交易;負責為工程承包交易各方提供規範的交易場所和見證等配套服務;負責收集和發布市級(含縣、區)工程交易信息;負責投標人和中介企業資質及相關從業人員信息的錄入登記;負責錄入交易項目數據的驗證;對...負責
辦理並發布中標通知書;負責進場建設工程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管理;負責提供工程交易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咨詢服務;負責定期匯總分析工程建設項目的交易情況;接受各工程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6)?產權交易部
負責市級(含縣、區)產權交易信息發布、企業產權交易中介撮合、組織社會公共* * *資源市場配置的招標、拍賣、產權交易認證並提供撮合服務;負責收集、匯總和存儲產權交易信息;提供相關政策和法律信息的咨詢服務;負責定期總結和分析產權交易情況;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