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 *生產黨發展黨員工作規則》
第二章入黨積極分子的認定、培養和教育
第四條黨組織應當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黨外人士對黨的認識,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第五條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年滿18周歲,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加入黨的組織,積極參加黨的工作,執行黨的決議,按時繳納黨費,可以申請加入中國* * *生產者黨。
第六條申請入黨的,應當向所在工作或者學習單位的黨組織提出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者尚未建立黨組織的,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申請。
農民工也可以向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申請,也可以在黨員中向流動黨組織提出申請。
第七條黨組織收到入黨申請書後,應當在壹個月內派人與入黨申請人談心,了解基本情況。
第八條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應當通過黨員推薦、團組織推薦等方式進行。,由支部委員會(沒有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會議,下同)研究決定,並報上級黨委備案。
通過擴大信息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方法;
1.入黨積極分子應從向黨組織提交入黨申請書的人員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應由黨組推薦,支部委員會討論通過,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2.申請人是* * *共青團員的,應由* *團委組織推薦為入黨積極分子。這是因為* * *團員是在團組織的直接領導下工作的,團組織更清楚自己的情況。
3、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由共青團推薦* *青年團,有利於保證發展新黨員的質量,也有利於加強共青團的思想和組織建設,增強共青團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 * *黨員網-入黨積極分子培訓證書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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