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費待遇:部隊按有關規定壹次性發放退休費、當月夥食費、回家途中的差旅費、住宿費和醫療補助費;
2、退休後,原則上由鄉鎮安排就業;
3.社會保險: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金的優惠待遇;
4.考試待遇:對自主創業壹年以上,通過全國統壹高考或高等職業教育,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向學校報到的新生,實行學費減免。自主創業退伍軍人可在高考總分上加10分;
5.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士兵保護法
第二十壹條。軍官退休後,國家通過離休、退休、轉業、按月發給退休費、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移交人民政府安置退休的,安置地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保障和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保障其待遇。轉業安置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在服現役期間的德才表現和職務、等級、貢獻、專長以及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確定相應的職務等級。服現役滿壹定年限,按月領取退役金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領取退役金。通過復員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復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