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培訓:退休後可以考慮做法醫的老師或導師,教授學生和專業人士法醫知識和技能。還可以參加相關培訓項目,為法醫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
2.科研寫作:退休後可繼續從事法醫科研工作,參與法醫科研項目,撰寫學術論文或專著,為學術和法醫領域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