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補貼申請條件:
1.就業補貼資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通過壹般公共預算安排作為促進就業創業專項資金;
2.並不是所有的大學生都能拿到就業補貼,各地的就業補貼政策也可能不壹樣。壹般需要符合以下條件: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和大專、高職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屬於困難家庭,畢業當年年底仍處於失業狀態並登記失業。
領取大學生就業補貼的條件是:年末未就業並進行失業登記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在次年6月至6月申領失業補貼。
獲得大學生就業補貼的方法:
1,高校畢業生應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
2.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受理高校畢業生領取失業救濟金的申請,審核確認其資格,核定失業救濟金,負責失業救濟金的發放、調查統計和咨詢服務。
法律依據:
《就業補貼管理辦法》第四條就業補貼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貼兩類。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於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和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同壹項目就業補貼資金補貼在失業保險待遇中重復的,個人和單位不能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