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是高危行業,有水、火、瓦斯、煤塵、頂板五大自然災害。
為了保證新工人的安全,我國很多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都對新工人的崗前培訓提出了要求。井下工人入井前培訓時間不少於72小時,並經考核合格後,在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工作不少於4個月,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工作。
新工人的安全培訓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發布的《煤礦職工安全培訓大綱(試行)》的要求進行。
通過培訓,使新工人了解國家安全生產政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的全部努力和義務;了解安全設施、常見事故預防和入井安全的基本知識;掌握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基本方法;提高安全意識,做到心中有數,能按章操作,遵紀守法,規範行為,杜絕“三違”,做好自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