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適合本工種的專門安全技術培訓,通過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考試制度實行分離,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和考試標準,推薦使用教材。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制定的培訓大綱和推薦使用的教材組織培訓。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委托的有資質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制定的評估標準組織評估。
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可能對操作人員和他人的安全健康以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較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範圍應當在特種作業目錄中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特種作業人員持有的證書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壹制作,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在中國是通用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轉借和轉讓。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壹次。6年後需要重新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