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計量檢定資格,應當向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者其規定的市(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並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計量檢定員證書;作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擴展數據:
儀器內部校對人員要求: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立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2.制造、修理計量器具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對制造、修理的計量器具進行檢定,保證產品的計量性能合格,並對合格產品發給產品合格證。
3.制造計量器具的企業、事業單位生產本單位未生產過的計量器具新產品,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樣品進行計量性能考核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百度百科-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