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首先要提交什麽?
1.準備報告(原件兩份)。
2、發起人的姓名和地址或姓名和地址(復印件兩份,驗原件)。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憑證,並註明產權(復印件兩份,驗原件)。
4.捐贈學校財產應當提交捐贈協議,協議應當載明捐贈人的名稱、捐贈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式,以及相關有效文件(復印件三份,原件三份)。
2.準備報告的內容是什麽?
答:內容應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制度、資金籌集與管理。
3.職業培訓機構的舉辦者需要什麽條件?
答:舉辦者是社會組織的,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組織者應有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
4.個人投標的要求是什麽?
答:舉辦者為個人的,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舉辦者應當有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
5.可以申請聯合辦學嗎?
答:對,要簽訂聯合辦學協議。
6.有校長嗎?
答:我們應該有壹個全職校長。校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國家三級以上職業資格,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教育培訓經歷,無違法違規辦學記錄。
7.職業培訓機構的教師應該滿足哪些要求?
答:每個專業(工種)應有不少於1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與辦學層次和類別相適應的合格專任教師。受聘教師應具有公認的教師資格。職業培訓機構必須與受聘教師簽訂勞動合同。
8.職業培訓機構的教學場地應滿足哪些要求?
答:辦學場地應具有有效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租賃期限應不少於3年,辦學機構專用辦公場所應不少於70平方米,辦學機構總面積應大於300平方米。
消防、安全和衛生標準應符合有關部門的規定。
九、如何申請批準?
答:審批機關根據全市職業技能培訓資源布局的要求,對申辦培訓類職業(崗位)項目進行評審。不同意編制的,說明理由。
10.完成申請的時限是什麽?
答:30天。
XI。正式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應向審批機關提交哪些材料?
1.設立批準書(原件壹份)。
2.籌備情況報告(原件兩份)。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董事會、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培訓機構管理人員、教師、會計人員名單、資格證書、聘用合同(原件兩份)。
4.學校資產有效證明文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培訓機構資產有效證明文件、房產證或三年場地租約(復印件兩份,驗原件)。
5、校長、教師、會計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兩份,驗原件)。
6、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三份)。
十二。章程的內容有哪些?
答:應列出擬設立教育機構的名稱、辦學宗旨、性質、培養層次、任務、內容管理制度以及教學、財產、財務、人事管理制度。
十三、正式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的時限是什麽?
甲:三月份。
十四。申請舉辦職業培訓課程的設立標準和審批程序是怎樣的?
答:是按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設立條件和程序批準的。
應用:
為了科教興國,提高公民素質,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做貢獻,我們在深入調查和反復論證的基礎上,做了充分的準備,特此申請在長春市設立xx培訓學校。
學校名稱:
(名稱應當符合民政部《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
學校地址:
長春市xx區xx街號
辦學性質:
自願從事教育的民辦非企業法人實體。
辦學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公德。)
學校目標:
(明確說明要培訓的對象和要達到的目標。)
辦學能力:
辦學者資質:xxxxxxxxxx
辦學理念和管理水平;學校教師的教學經驗、能力、水平和榮譽。
辦學條件:
建築和環境:
教學設備:
財務擔保:
辦學資金來源合法、充足。民辦學歷教育學校最低辦學啟動資金不低於50萬元,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不低於65438+萬元。
申請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