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考生的角度來說,有些考生是從外地報考國考的。如果面試前筆試通過,他可能會被錄取,所以投入成本去報考當地的面試是值得的。但是如果先面試,全國那麽多考生都去壹個地方,會浪費很多時間和金錢。而且因為面試的人多,車票是個問題,在當地找個住的地方可能很難。
第二,從人才選拔機制的合理性來說,首先通過筆試選拔符合這個崗位的人,然後在他通過筆試的基礎上進行面試,這樣才符合人才選拔的規律。
再次,從公平性來說,現行的公務員錄用制度和流程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可能。但如果要改為先面試後筆試,先面試可能會讓壹些有關系的考生通過非常渠道進入筆試。而且面試成績占了很多分,所以可能給腐敗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目前部分單位招聘比例達到1: 5,競爭異常激烈。只有公平的考試制度才能選拔出真正的人才。
所以無論從哪個方面考慮,都不要先面試再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