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寶塔區教育局有發放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權力。根據國家規定,縣(區)級教育局負責受理轄區內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審核申請人的教育理論考試成績、普通話水平合格證明、體檢結果和思想品德鑒定結論,測試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並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識別應用
縣(區)級教育局負責受理轄區內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
支票
審核申請人的教育理論考試成績、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體檢結果和思想品德鑒定結論。
試驗
測試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
頒發證書
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