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的非師範教育畢業生,必須參加省師範大學培訓中心組織的崗前培訓和省教育廳教師資格指導中心組織的教育理論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受理認定申請時必須提交崗前培訓證書和教育理論考試證書)。申請其他類型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培訓,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考試形式為閉卷和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各科滿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各科合格(各科均在60分以上),山西省教育廳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書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指導中心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頒發;單科考試合格的,由省教育廳指導中心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頒發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單科教師資格證書)。《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和《單科合格證書》有效期為5年,5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者應重新參加考試。
教育理論考試科目參考書
報考幼兒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書是教育部規劃教材《幼兒教育基礎》、《幼兒心理學》(北師大出版社出版)。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書是《教育考試大綱》(面向小學教師資格報考人員,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面向小學教師資格報考人員,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報考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書是《教育學考試大綱》(中學教師資格報考人員,北師大出版社出版)、《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中學教師資格報考人員,北師大出版社出版)。
報考高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書是《教育學考試大綱》(面向高校教師資格報考人員,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面向高校教師資格報考人員,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報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師職業道德考核參考書為《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程主編,山西出版集團、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報考其他類型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職業道德考核參考書是《新世紀教師職業道德修養》(連主編,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
教育理論考試內容: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
到戶籍所在地的市區教育局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