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設計師直接設計產品,間接設計個性和社會。隨著科學和文明的進步,人類藝術設計的手段也在發展。在信息時代,
人類文化交流的方式與以前相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嚴格的行業界限正在弱化。服裝設計師的想象力很快突破了意識形態的禁錮,以各種形式釋放出來。
新奇、神秘、抽象的視覺形象和極端的色彩在驚人的對比中出現,我們不得不調整眼睛去適應新的風景。服裝藝術的表現形式越來越多,有時也更加神秘。
如何看待服裝藝術,欣賞和感受服裝本身的語言,已經成為當今網絡時代“註意力”經濟中的“眼球大戰”。服裝設計不僅要有強烈的審美和價值觀,
既然設計出來的衣服是要穿在生活中的,那就要漂亮時尚,又要低調優雅,這樣衣服才不會落伍,所以壹個設計師在設計衣服的過程中要忘記自己就是自己,而是設計出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
服裝設計屬於工藝美術範疇,是實用性和藝術性相結合的藝術形式。設計就是策劃、構思、設置壹個方案,也包含了形象、繪圖、造型的含義。
服裝設計的定義是解決人們生活系統中問題的創意策劃和創意行為。它是壹門涉及領域很廣的邊緣學科,與文學、藝術、歷史、哲學、宗教、美學、心理學、
生理學和人體工程學等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密切相關。服裝設計作為壹門綜合藝術,具有壹般實用藝術的特征,但在內容、形式和表現手段上也有自己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