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對每名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壹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
(壹)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消防設施性能和消防器材使用情況;
(四)報告火災、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壹次,培訓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員工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擴展數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範圍內的單位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施嚴格管理:
(壹)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禮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1.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經營易燃物品的商場(商店、市場);
2.50間以上的客房(賓館、飯店);
3.公共體育場(館)和禮堂;
4.建築面積大於200m2的公共娛樂場所。
上述公共娛樂場所是指下列向公眾開放的室內場所: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和放映場所;
(2)歌舞廳、卡拉ok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咖啡廳、餐廳;
(四)娛樂場所;
(5)保齡球館、輪滑場、桑拿浴室等經營性健身休閑場所。
(二)醫院、療養院和寄宿制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1.擁有50張以上住院床位的醫院;
2.擁有50張以上老人床位的養老院;
3.學生住宿床位超過100張的學校;
4 .擁有50張以上幼兒床位的托兒所和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1.縣級以上黨委、人大、政府和CPPCC;
2.監察委員會、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
4 * * *共青團中央、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辦公室。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1.廣播電臺和電視臺;
2.城鎮郵電通信樞紐單位。
(五)客運站、碼頭和民用機場。
1.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客運站和客運碼頭的候車室和候車室;
2.民用機場。
(六)具有火災危險的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和文物保護單位;
1.建築面積2000m2以上的公共圖書館、展覽館;
2.公共博物館和檔案館;
3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和銷售單位。
1.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2.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和調壓站;
3.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倉庫(堆場、儲罐);
4.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專業運輸單位;
5.商用汽車加油站、加氣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換瓶站);
6.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化工商店(定義標準及其他需要定義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性質的單位和標準,由省級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九)服裝、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生產車間從業人員超過100人的服裝鞋帽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10)重要科研單位
界定標準由省級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十壹)高層建築、地下鐵路、地下觀光隧道、糧、棉、木、百貨等物資的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1.高層公共建築的辦公樓(寫字樓)和公寓樓;
2.城市地下鐵路、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築和城市重要交通隧道;
3.總儲備量超過10000噸的國家糧庫和其他糧庫;
4.總儲量超過500噸的棉花倉庫;
5.總儲量超過10000m3的貯木場;
6.總儲存價值超過654.38+00萬元的易燃物品倉庫、堆場;
7.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工地。
(十二)其他可能發生火災,壹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界定標準由省級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立或者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並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在消防安全負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員的領導下實施消防安全管理。
其他的
重點消防單位,從政府部門的角度,會要求妳加強消防管理計劃、硬件配置、人員配置、演習頻率&;質量,以上要求是基於多次監督檢查,以及貴單位的相關易燃材料和消防設施,公司簡介等。都是根據實際情況備案的。從公司的角度來說,需要加強對重點區域的管理和控制,例如,動火級別的提高(從2級提高到1級),防雷接地和消防裝置數量的增加,人員的培訓。
消防重點單位的宗旨是“嚴而不寬”,重點監控和保障區域重點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