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培訓員工的時候可以和員工簽訂培訓協議嗎,需要註意什麽?
提供專項培訓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設立違約金的兩個法定條件之壹。“專項培訓”是指專業技術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等。,而員工入職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不屬於這壹類。壹般來說,公司使用國外機器或引進國外項目,把工人送到國外培訓,以便將來從事這項工作,是典型的“特訓”。《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也就是說,公司在培訓員工的時候,可以和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服務年限沒有上限和下限。簽訂培訓協議的註意事項:壹、培訓協議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培訓協議服務期尚未到期的,企業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時,應保持培訓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壹致。第二,試用期員工的培訓費不要太大,只能進行壹些入職培訓。第三,企業在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時,要註意寫清楚培訓名稱、培訓的具體起止時間以及培訓後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第四,對於因個人原因休學的員工要有明確的懲罰標準,並在培訓協議中寫明。第六,需要說明的是,員工根據時間長短,在培訓結束後或培訓過程中要有壹個評估,我要寫壹個學習總結。對於重要的培訓,培訓結束後應註明企業有權根據考核情況調整工作權限或給予相關崗位。第七,服務期要標註清楚,特別是參加過多次培訓的,要應用相關數學公式來規定培訓服務期,註意累計計算。此外,根據國家對培訓服務期限的規定,培訓費用逐年減少。第八,企業在簽訂相關培訓協議時要註意壹個實際問題,就是很多人因為付不起培訓費而不辭而別。這裏建議采用擔保人制度:對擔保人要有明確的規定,包括擔保人的年齡、有無房產、財產、收入、身體、身份、家庭、主要聯系方式等。如果是我公司的員工保證書,還應寫明對本人相關勞動合同的約束等條件。需要註意的是,壹人不能保多人,學員之間也不能互相保。另外需要註意的是,在確定培訓對象的同時,壹定要確定擔保人,以免在拿到出國培訓護照後,因為找不到擔保人而影響行程。第九,樹立在可能發生的糾紛中保留原始憑證作為證據的意識。第十,在指派員工出國培訓時,員工應盡可能在投資方的國外總部接受培訓,以便管理。條件不成熟的,應在企業與國際培訓機構簽訂的委托培訓協議中約定相關事項,確保學員回國後回到委托企業。如培訓證書、職稱證書等。,應交給企業,由企業發給指定培訓的員工。盡量避免學員在培訓期間出現跳槽、外逃等事件。十壹、違約責任要明確,註意培訓協議與公司相關具體規定是否有矛盾及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