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培訓招生 - 選拔公務員的條件

選拔公務員的條件

身份要求,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驗。

1,身份要求。公開選拔是基層公務員進入中央機關工作的重要渠道。根據相關規定,省級以下機關已備案登記且在職的公務員;省級以下,指已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登記備案並在職的工作人員;以及在地方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的中央機關均可報名參加選拔。

2.學術學位。選拔通常要求本科以上學歷,2年以上基層工作,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3.基層工作經歷。對於基層工作經歷,在遴選中規定了具體條件,即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基層工作經歷中公務員工作經歷2年以上,參照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企事業單位(中央級事業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或部委直屬事業單位或省區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和企業總部機關。在軍隊團及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的軍隊轉業幹部,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