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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畢業生就業補貼

1.畢業生就業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麽?

1.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條件如下:

(1)須為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

(2)離校兩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有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貧困殘疾人家庭。

2.法律依據:《就業補貼管理辦法》第五條。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範圍包括: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高級技師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畢業生,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以下簡稱五類)、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

職業培訓補貼用於以下方面:

(壹)五類人員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並經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資格證書,下同)的五類人員,給予壹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各地要精準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發布重點行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適當提高指導目錄中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墊付勞動預備制度培訓費的培訓機構,給予壹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其中,農村學生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學生參加勞動預備培訓,同時給予壹定標準的生活費補助。

(2)對合格的企業員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對企業新錄用的五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依托其所在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可的培訓機構參加企業舉辦的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給予職工或企業壹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學徒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職工,經過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工或者企業壹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3)基於項目的人才培訓。各地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可通過項目制向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購買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項目,為鋼鐵、煤炭、煤電行業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去產能失業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提供免費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對承擔項目式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給予壹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二、申請就業補貼需要哪些資料?

1,身份證(社保卡)原件復印件1份;

2.《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原件1份;

3.勞動合同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4.相關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