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現在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可以利用非國家財政性資金設立各類民辦學校!但請註意,不允許有軍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教育的私立學校。
非國有財政資金
什麽是國家財政資金?簡單來說,就是指依法取得的財政撥款和財政資金,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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