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軍官安置職責移交給市退伍軍人事務局。
二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劃入市醫療保障局。
三是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相關職責(包括組織實施公務員工資福利政策、公務員工資統壹審核、公務員培訓考核等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
四、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移交給市科技局。
調整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15名,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綜合規劃科、就業促進科、調解仲裁管理科(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專業能力建設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人才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勞動關系科、養老和失業保險科、工傷保險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保險資金監管科、許可服務受理監管科、執法監管科(信訪科)、人事科(黨委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有工作人員57名(其中行政人員32名,專項行政執法人員25名)。1個主任,4個副主任。
(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正廳級領導16人(含黨委專職副書記1人),副廳級領導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