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市衛生局,市醫管中心,各直屬單位,相關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2021北京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局評字[2021]14號)精神,現將2021北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壹、相關政策
(壹)申報條件:按照《關於高級衛生技術人員技術資格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人發[2002]101號)執行。衛生科研、中醫、預防醫學、藥學、護理、醫學技術類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請條件,參照臨床醫學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請條件執行。
未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的時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份、脫產攻讀研究生的時間不能算作履職時間。在職研究生的表演時間以單位實際聘用時間為準。
(二)參與疫情防控壹線醫務人員職稱評聘傾斜辦法:根據《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全面落實進壹步保護關愛醫務人員若幹措施的通知》(京衛發〔2020〕2號), 參與疫情防控的壹線醫務人員可提前壹年申請上壹級衛生技術系列的職稱評定或資格考試,優先推薦申報,優先評審。 對在疫情防控壹線工作中表現突出、獲得壹等功以上獎勵或獲得同級以上表彰的醫務人員,可在職稱等級內直接聘任最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職稱和晉升崗位等級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的限制。醫務人員參與疫情防控的成績和貢獻將作為加分項納入職稱評審指標。疫情防控經歷可視為壹年基層工作經歷,視同當年完成繼續教育學分。對援建湖北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壹線醫務人員,在上述政策基礎上,可開辟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可直接申請更高壹級職稱評審或資格考試。
根據《國務院直轄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聯防聯控機制關於落實醫務人員防護、關懷和照顧措施的通知》(國發〔2020〕10號),疫情防控期間,壹線醫務人員根據政府統壹部署、衛生部門部署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壹線工作。以及直接接觸確診或疑似病例進行會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和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技術人員,以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病理檢查和病理解剖的人員。壹線醫務人員申請高級職稱需填寫《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壹線醫務人員考核表》(附件1)。
支持或參與疫情防控的壹線醫務人員,在支持或參與疫情防控期間,可直接參與評審,無需答辯。
在本市開展核酸集中檢測期間,醫療衛生機構和疾控中心直接參與核酸采樣、檢測和醫院感染預防控制的醫務人員,可分三次計入在農村基層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的時間。
(三)建立醫防壹體化培訓機制: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首都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市委市政府辦公廳《加強首都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二、三級醫療機構內科專業人員至少要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急救中心完成。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急救中心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在晉升副高級職稱前,必須在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完成不少於半年的必要能力培訓。以上能力培訓時間計入醫務人員到農村基層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時間。2021起,完成上述能力培訓者優先推薦晉升;從2023年開始,就是晉升的必備條件之壹。
(四)嚴格落實《北京市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要求,將基層全科醫生參加培訓並取得北京市全科醫生臨床培訓合格證書作為其相應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2022年起,完成培訓者優先推薦晉升;從2024年開始,就是晉升的必備條件之壹。
(五)為調動中醫藥從業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客觀科學地評價中醫預防醫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根據《中醫醫院預防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修訂版)》(國醫發[2014]3號),自2021起新增中醫預防醫學專業。
(6)關於申請全科醫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要求,根據《關於印發〈北京市全科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與評定暫行辦法〉的通知》;通知》(京衛字〔2006〕6號)。
(7)關於農村衛生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要求,根據《北京市農村衛生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的通知》(京衛字〔2006〕9號)。
(八)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衛生專業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要求,按照《北京市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衛生專業人員職稱考試評審暫行辦法》(京府發〔2013〕25號)執行。
(九)關於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外語、計算機職稱要求,根據《關於調整北京市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職稱考試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職發[2016]230號),按照業績突出、貢獻突出、創新能力突出的職稱評定導向,要求由2017 16 65438,職稱外語水平測試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測試不是申報職稱評定的必要條件,由用人單位結合專業技術崗位需要自主確定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的聘用條件。2017 10起,北京市古代醫學文獻考試不作為職稱評審的必要條件,相應的評審工作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
(十)關於城市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的要求,根據《關於城市醫生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前在基層任職有關問題的通知》(京衛字〔2003〕37號)和《關於城市醫生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前在基層任職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京衛字〔2004〕38號)的要求, 城市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前,須在基層衛生單位累計工作1年(即副主任醫師須在基層農村工作40周或200個工作日,主任醫師須在基層農村工作36周或180個工作日)或在83個邊遠半山區鄉鎮基層衛生單位工作8個月。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因工作實際需要,不能在基層衛生單位完成累計工作服務1年,完成服務時限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放,同時在以後補齊服務時間,今年可以申報高級職稱。
根據《對口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實施方案》(京衛子怡〔2007〕45號),自2007年起,支援醫院臨床科室中級以上職稱醫務人員每年必須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提供服務不少於15天。無故拒絕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或未按時完成每年15天社區服務任務的,不能晉升職稱。主動離開社區並按要求圓滿完成工作任務且受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居民好評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稱。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因實際工作需要不能完成15天社區服務任務的人員,由其工作單位提供說明材料,可免於提供本年度社區服務證明材料。
壹經查實,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取消其2年內申報資格,並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農村和社區服務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截至8月31,2021。
(11)關於掌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要求,根據2005年北京市衛生工作會議精神,首都所有衛生人員都要學習掌握重點傳染病防治知識,每人每年學習不少於20小時。在2021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資格答辯中,專業答辯評審組將繼續對報考人員的傳染病防治知識進行考核。新冠肺炎防治內容是現場考核的必備內容之壹,也是職稱晉升和崗位聘任的必備條件之壹。自2017起,傳染病培訓合格證書可在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管理系統下載打印,由各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十二)關於進壹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結合基層衛生工作實際,以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護理、康復綜合服務為重點,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承擔公共衛生管理,在答辯評審中對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鄉村醫生的綜合管理、技術指導、培訓等工作進行分類評價;對工作業績突出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學歷、論文等限制例外申請材料主要包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專題報告、病歷分析資料、工作總結、醫療衛生新技術推廣使用報告、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健康檔案管理等。,並將《北京市職稱破格申報推薦表》(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於7月底前報送至市衛生健康委幹部人事處。
二、相關要求
(壹)申請人公示要求
各單位要對申報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信息進行公示(如每年平均從事臨床工作周數、承擔的技術工作和工作量、醫德醫風、論文、在農村或社區基層任職時間和地點、繼續教育、在新冠肺炎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等))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並經公示後,由單位推薦委員會進行推薦。公示期間,群眾舉報申請人弄虛作假的,由單位推薦委員會責成有關部門或人員進行核實,壹經核實,取消該申請人2年內的申報資格。
(2)專業技術工作業績要求
申請人應在《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請表》中如實、全面、認真地填寫“擔任現職以來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壹欄,該欄應反映其工作業績、專業能力、工作量和創新性,包括其專業工作經歷(平均每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周數)、專業工作能力(常見病的預防、診斷和治療的臨床經驗、獨立解決復雜疑難病例的經驗)
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填寫《擔任現職專業技術職務以來主持急危重癥搶救或解決疑難案件及關鍵、重要技術(科學)問題示例表》(附件3),報考亞熱帶高中需填寫3例,報考陽性高中需填寫5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報考人員還可填報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專題報告、病歷分析資料、醫療衛生新技術推廣使用報告、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健康檔案管理、公共衛生服務等與本職工作貼近並能體現其專業技術水平的內容。
其中,報考西醫臨床醫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在住院病房工作的,還須填寫自擔任現職專業技術職務以來主持急危重癥搶救、治療疑難疾病或實施手術(指導)的病例清單(附件4,不超過50例)。
各單位要嚴格審核申請人申報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重點考核申請人的臨床能力,並將其作為推薦晉升的主要考核指標之壹。市衛生人才評價中心將加強對材料的審查,專業答辯評價組將把申請人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作為評價的主要依據。
(三)對論文的要求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副主任醫師的晉升,應在主治醫師工作期間,至少有兩篇第壹作者論文(或著作)在專業期刊上發表或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的會議上報告;晉升主任醫師職務,至少要有3篇第壹作者的論文(或著作)在國內外專業刊物上發表或在全國性、國際性學術會議總會上報告(農村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論文按京衛字〔2006〕9號文件執行)。各單位推薦委員會負責審查申請人提交論文的真實性、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提交正式發表論文的時間是2021 8月31。博士、碩士學位答辯論文不能作為申報職稱的答辯論文。作品、論文、閱讀論文說明見附件5。
根據《關於衛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建發[2002]101號)規定,申報高級職稱的高校畢業生,須在專業核心期刊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3篇及以上。本著淡化論文的原則,自2017起,不再要求相關人員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65 438+05]94號),加強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抵制學術不端行為,2021年,在職稱評審中增加了壹個查重環節,由清華大學“中國知網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對申請人提交的論文或相關材料的復印比例進行檢測,進壹步做好醫療保障工作。
(四)關於政策傾斜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援疆、援藏、援青、援外執行公務申請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提拔;幫扶期間,單位可以提交書面證明材料,可以不答辯直接審核。各單位要本著向兒科、產科、全科、康復等專業傾斜的原則,做好職稱評聘工作。自2019起,我市將臨床試驗和成果轉化作為醫務人員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各單位要將臨床試驗和成果轉化作為推薦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指標。
(5)關於編外人員的申報。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65 438+05]38號),我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外人員經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可申報衛生系列高級職稱。有關單位推薦提拔編外人員時,應當統籌考慮編外人員的推薦標準;要以編外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為基數,以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比例為標準,計算本單位編外人員申報指標,報職稱主管部門批準,編外人員申報指標不得挪用。編外人員較少、編外人員申報指標緊張的醫療衛生機構,可由主管部門及時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各區衛生健康委要主動與區人力社保局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與市衛生健康委聯系反饋。
(六)關於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申報。
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申請高級、副高級衛生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須經所在單位和人事檔案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審核,醫療機構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出具委托書,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評審,可暫免到農村、社區服務。答辯評審時,將根據所在醫院的規模和專科特色進行客觀評價,重點考察其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
(七)關於實行職稱答辯評審代表制度。
為創新多元化評價方式,打破職稱評價論文“壹刀切”的痼疾,以“代表作”代替“論文題目”作為答辯評價的重要內容。不同類型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不同類型的代表作品進行答辯。“代表作品”可以包括論文、專題報告、病歷分析材料、醫療衛生新技術推廣使用報告等。
(八)關於網上申報問題。
為使報名更加方便、準確、快捷,北京市將繼續采用計算機網絡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請人登錄北京市衛生人才測評中心(www.bjwsrc.cn)網站進行網上申報(網上提供的內容必須準確、詳細)。各單位人事部門認真審核申請人資料後,在規定時間內將委托書、書和指標函提交市衛生人才評價中心。詳見市衛生人才測評中心相關通知。
(九)關於註銷報關單備案部門印章的問題。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壹要求,加強工作單位推薦,取消申報表上備案部門審核意見的印章。申請人工作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和申請人履職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公示無異議後,由所在單位按管理權限提出建議。單位人事部門應當如實填寫申請人推薦書,加蓋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印章(或工作單位公章),並對審核推薦書的真實性負責。
(10)關於工作紀律和要求
各單位要加強對職稱申報材料的審核,並按要求上報材料。申請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字跡要清晰規範;提交復印件的材料應經單位審核並加蓋公章;不符合要求的評審材料不予受理;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應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證明》(附件6)。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資格,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這項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順利進行。
三、答辯評審時間
計劃在2021 10左右,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的時間
2021 8月30日至9月3日。
動詞 (verb的縮寫)提交的材料
(壹)單位要求提交的材料
1.市衛生健康委直屬單位、市屬醫院需提交本年度指標或崗位證書(由幹部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區衛生健康委提交區職改(人事)部門出具的本年度可以使用的指標或工號證明;市局(總公司)報送人事部門下達的本年度可以使用的指標或崗位。中央和其他非地方所屬單位提交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統壹格式的《委托審查函》(附件7)。
2.申請人的宣傳。
3.材料信息真實性書。
以上材料需提交1份紙質材料。
(2)個人需要上傳的材料
1.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申請表,1份。
2.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並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3.西醫臨床醫學專業推薦晉升高級技術資格量化考核表和西醫臨床醫學專業推薦晉升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工作業績群眾評價匯總表(由市衛生人才測評中心統壹印制)。
西醫、臨床醫學以外的專業提交2020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復印件並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4 .申報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的,應提交執業醫師證書復印件並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申報護士長或副護士長,須提交護士執業證書復印件,並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5.城市醫生到農村服務考核表(附件8)。
6.《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的臨床科室中級以上職稱醫務人員考核表》(見附件9,2007-2021填寫)。
7.國防評論的代表。
8.根據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9.學歷證書復印件及人事部門公章。
10.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及人事部門公章。
11.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證書復印件並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12.主持重大應急救援或解決疑難案件、關鍵和重大技術(科學)問題實例表;擔任專業技術職務以來主持過急危重癥搶救、疑難疾病治療或手術(指導)的病例列表。
13.北京地區社會資本設立醫療機構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本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1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證明。
15.留學回國服務人員應提交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復印件並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16.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需要提交延長退休的相關材料。
17.破格申報人員應提交《北京市職稱破格申報推薦表》。
18.疫情防控壹線醫務人員需要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壹線醫務人員考核表》。
19.醫防壹體化培訓證書(由培訓基地頒發)。
以上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直接上傳至申報系統。
六、提交地點和聯系方式
市衛生人員考核中心,地址:西城區趙路277號1樓106室,電話:83366909、83366908(傳真)。
附:點擊下載。